关于做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的建议
延吉铁南供热有限公司 池元俊
延边州作为北方地区,耗煤量较大,随之产生大量粉煤灰。经查阅相关资料,我国目前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仅为30%左右。大量粉煤灰露天堆放,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而且其二次扬尘严重污染大气,对人体的呼吸系统造成危害、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并且粉煤灰中又富集砷、铅和硒等重金属元素,很容易经过风化雨淋流入河流、湖泊或渗入土壤,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
目前,我州年耗煤量约为950万吨,随之产生的粉煤灰约240万吨。其中,延吉市7家供热企业粉煤灰约为40万吨、国电龙华延吉热电厂约50-60万吨。按综合利用率30%估算,约160万吨粉煤灰露天堆放,每年约占地160亩。
经对我州国电龙华延吉热电厂调查,每年产生的粉煤灰达50-60万吨。按该项目环评要求,其产生的粉煤灰必须全部综合利用。为此,该厂与德全水泥集团签订了粉煤灰综合利用合同。由于水泥行业受季节性及国家对水泥行业产能限制影响,导致其冬季粉煤灰未能全部综合利用,很大部分粉煤灰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倾倒在延吉市周边沟系中。春季来临封冻粉煤灰开始解冻,其扬起的粉尘将严重影响延吉市空气环境质量;如遇洪水、沟系山水或降水冲刷,大量粉煤灰将污染周边农民耕地、林地及村民居住区;流入河流,将对布尔哈通河造成污染;大量粉煤灰随雨水流入城市管网凝固,将会使排水网堵塞,造成排水管网排水不畅;附近村民吸入粉煤灰扬尘还会引发呼吸道疾病等严重后果。
为解决粉煤灰污染问题,使之“变废为宝”。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州政府高度重视粉煤灰污染环境问题,制定全州“禁粘”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实施统一组织管理,全面推进粉煤灰砖、粉煤灰砌块等吉林省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提高粉煤灰综合利用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延吉市政府已制定落实《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禁止生产使用各类粘土制品的通知》,但落实过程中因外县市各类非法粘土制品大量流入延吉市,禁粘工作受到很大的阻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上述文件将神及相关规定,为支持延吉市继续落实“禁粘”政策,我们人大代表认为有必要全州实施禁粘。为此,建议州政府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在全州范围内禁止生产、使用粘土制品,大力推广使用粉煤灰砖,粉煤灰砌块等吉林省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确保产生的粉煤灰全部综合利用,彻底解决粉煤灰污染问题。
三、建议政府对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