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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土地由政府收储的建议

2013-03-14 10:22:07

延边威远有限责任公司  蔡国君

土地是一种特定的商品,应由政府收储,再进行挂牌,使用人摘牌,这样做,一是规范了土地市场,二是有效的阻止了腐败,利国利民。

据了解,我州早就建立了土地储备中心,但运行的不是太好,主要原因是缺少储备资金。由于土地市场不规范,处于私下自由交易的状态,企业纷纷自行购地,购地时投入大额资金,等到办手续时,政府才提出这块地不是被招商了,就是那块地被公建了,不让企业做商业开发。企业因此前没有得到通知,已投入巨资,投资后项目又做不成,地又得不到增值,勉强回来个本金,巨额利息都由企业买单,打乱了企业的整盘计划,造成企业为项目前期所投入的设计、可行性报告、利息、工资等重大损失。为此,建议:一、企业只能买挂牌地,不能私下与地主交易土地;二、规划建设用地应事先明确公建和商业用地,并向社会将近几年要开发的地块向社会告知,如公建用地,商业开发时不能交易,让企业知晓,以免企业受到损失。企业的损失就是社会的损失,全社会都应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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