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建议
敦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廷山
我市从2004年开始农村公路改造任务,截至2012年年底,敦化市农村公路完成硬覆盖总里程达到
我市农村公路主要指乡、村两级公路,其中通乡公路
2008年我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当时农村公路到了一个维护周期这一现状,在延边州内率先推行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全市已建成的
2010年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吉交发[2010]36号文件,明确了吉林省农村公路养护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及养护标准,要求非专养县级公路每年每公里为5350元(2010年国务院下发通知,对县级公路实行县道县管,不再对县级公路拔付专门养护资金,我市县道有两条,分别是58.3公里的敦青线和47.9公里的白敦线),乡级公路每年每公里为2500元,村级公路每年每公里为2150元。文件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投入不少于60%,低于这个标准将撤销评比资格。省交通运输厅每年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向我市拔付养护经费35万元。
按照以上标准,我市农村公路和县级公路所需要日常养护资金为375万元,按三级拔付到位算,缺口资金近180万元,且由于养护投入不足,加之道路修建年限较长,我市从2004年开始改造农村公路,到现在历时8年,有一部分农村公路到了修补期,部分路段出现水毁、塌方、裂缝、坑槽等自然灾害,我市虽然将上级拔付的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上,但缺口较大,保障我市农村公路的畅通与安全的难度越来越大。
建议:
1、由于以前县道归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养护(包括资金投入),现县道下放县市管理,省、州政府应该有养护资金匹配;
2、农村公路逐年增加,再加之修建年限已长,省、州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3、针对农村公路管养任务的加重,省政府应该给交通运输部门增设人员编制(现养护人员多为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