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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建议

2013-03-13 10:45:01

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孝国

随着全州经济的快速发展,主城区面积不断扩大,高层建筑不断增多,诱发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因素大大增加,消防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消防警力、编制与日益繁重的消防救援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州消防支队下辖8个公安消防大队、11个公安消防中队,实有官兵382人,缺编86人,除支队机关和防火监督岗位的人员外,全州8个县市投入参加灭火抢险救援的人员不足15人,(其中包括7名驾驶员、1名岗哨、1名给养员,实际投入前沿参加战斗的只有56人)。新《消防法》又赋予消防部队18种急、难、险、重的抢险救灾任务,消防部队又是部队编制,从国家军队这层面,不可能大量增编,从当前实际情况看,仅靠公安现役消防队伍承担日益繁重的消防保卫任务,显然是不够的。国家也认识到这问题,为此,国务院办法《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明确发展和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是解决消防力量不足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要求落实政府专职合同制消防员的编制和工资待遇问题,建议州政府及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急速专门研究《关于落实政府专职合同制消防员编制实施方案》。从全国和吉林省其他地方,这项工作已经得到落实,咱们延边地区进展缓慢。

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出台《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规,从机制上保证合同制消防队伍的稳定;同时在提高经济待遇方面,合同制消防员收入标准应以特种行业来确定,其经济收入应当与其所从事职业所在岗位的高风险性成正比,合理明确合同制消防员的薪酬,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岗位补贴、医疗补贴、过节补助等补助标准,确保合同制消防员 “劳有所得、劳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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