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工作报告
2012-12-22 15:05:14
——2012年12月21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院长 金忠一
各位代表:
我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2008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我院在州委、州林管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会议精神统领法院工作,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深化审判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为保障,切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职责,优质高效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切实履行首要政治责任,全力维护延边林区社会稳定
坚持以严打维稳。充分发挥林业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打击毁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了以盈利为目的的盗伐林木、盗窃木材团伙犯罪,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犯罪以及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违法犯罪,审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419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案件253件,有效遏制了毁林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了杀人、抢劫、放火、黑社会性质等严重刑事犯罪,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公开审理了社会影响较大的薛殿秋、薛殿龙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对原八家子林业局局长王雅范、原延吉市经济局局长许杰等贪污、贿赂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对罪行极其严重的刘忠明、杨光明等人依法判处了死刑,维护了良好的林区社会秩序。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96件,审结1264件,结案率为97.53%,平均审限37天。
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强化以调促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推进司法调解科学化建设。依法审理了一批商品房买卖、金融借款、建筑施工等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竞争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了一批婚姻家庭、继承和相邻关系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了一批林地经营承包、财产权属、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依法保护了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以法律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培训调解员1384人次,指导调处纠纷1975件。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814件,审结8053件,结案率为93%。其中,调撤案件6394件,调撤率为79.4%,平均审限为78天。
重视保护行政诉权和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案件立案工作,依法及时受理行政案件,努力解决行政诉讼起诉、申诉难题。严格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审结行政案件58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1件。通过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庭审观摩等形式,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一是依法妥善执行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案件,为林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加大委托执行案件和反规避执行力度,依法制裁一批恶意逃债,规避法律的被执行人。三是多措并举,创新执行方法,推进阳光执行,加强对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227件,执结2906件,执结率90.06%,执行标的额46772.93万元。
依法进行审判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精神,充分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完善再审工作机制,畅通申诉渠道,规范审判监督工作秩序,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努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审判监督案件127件。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建设
服务保障经济建设。积极响应州委提出的把延边建设成为富庶、开放、生态、和谐、幸福新延边的号召,自觉地把服务林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为工作重心,为林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分院制定了《关于为新林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全州林业棚户区改造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主动与林业企业重大项目对接,确定包保领导、包保目标和包保责任,建立“一条龙”的包保服务。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开展专项司法服务,为重点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尽快投产达效提供了司法保障。积极协助林业局做好拆迁户的法律政策宣传,对棚改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提出预防措施,全州林区15000个棚改拆迁户没有一起法律纠纷和上访案件。积极协助、指导林业企业搞好沟系、红松果林、中草药基地发、承包,对涉及沟系、红松果林、中草药基地发、承包的案件,指定了有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审理,并研究此类案件的共性问题及新特点,有针对性地为林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共审理此类案件373件。
服务保障社会建设。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把服务保障社会建设措施贯穿和落实到审判实践中。针对延边林区生态旅游中,具有原始风貌自然景点的发现和开发中的法律问题,依法予以保护。认真研究了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为生态区的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分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诉调衔接,积极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消除隔阂、化解纠纷、促进和谐。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延伸到法院工作全领域,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两级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81.34%,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执行和解、自动履行率达83.84%。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构建。各基层法院普遍成立民调指导小组,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案例讲评、模拟法庭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开展送法上山、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派出46名法官担任23所学校的法制辅导员,举办模拟法庭116次,开展法制讲座135场。
强化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立足源头治理,加强一、二审和初信初访工作,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重大涉诉信访听证等措施,建立信访督办、通报、约期接谈,案后协调、诉前调解等制度。五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810(件)人次。为确保十八大顺利召开,两级法院开展了“源头预防,标本兼治,全力破解进京越级重复访难题”活动,对130件信访案实行院长带头包案,班子成员全员包案,分院和基层法院分级包案,分院领导分片督办,定人、定时息诉罢访的新举措,有力促进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达到了零进京非正常访目标,受到了省高院的通报表扬。
三、全面推进司法公信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两级法院始终把司法公信、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认真研究落实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高标准建设法院队伍,推动了林业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扎实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队伍促审判”,以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历史博物馆活动,进行党史、革命史教育,使广大干警深刻理解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内涵和精神。围绕党建工作主题,狠抓了党组织建设、党员先锋岗建设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州林业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完善了党建指导机制,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活动,制定了《延边林业法院文化建设纲要》,在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成果汇报演出中,分院演出的歌伴舞《五星红旗》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以“两评查”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业务技能。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分院开展庭审评查32次,对今年审结案件5%的裁判文书进行了抽查;各基层法院对本院审结案件50%以上的裁判文书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业务庭。通过两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庭审行为,强化了庭审功能,提高了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持廉政教育不放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抓早抓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在坚持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法官任职回避等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廉政风险排查,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确保了执法无过错、干警无违纪。
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大力开展了“为民司法筑公信,廉洁司法保公信,和谐司法助公信,严格司法提公信,公正执法树公信,公开司法促公信”六项机制建设。通过不断加大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鉴定公开、裁判结果公开等审务公开,达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开展了“万起案件大评查”工作。对各类案件的审限及执行期限进行监控监督。认真把握司法公开的原则和内容,确保了司法公开依法、安全、有序地健康开展。
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五年来,林业法院强化服从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旗帜鲜明地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坚持审判为大局服务。坚持日常工作定期汇报,重大工作、重要工作主动报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通过报送开庭公告,配合各级人大开展执法调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视察庭审等,多渠道征求意见和建议。两级法院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送专题报告117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63人次,发放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函1324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工作374人次,观摩庭审257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延边林业法院拼搏奉献,负重前行的五年,也是成效卓著,硕果累累的五年,2008年分院被省高院命名为“人民满意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州委评为州“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政法系统先进领导班子;2009年被省委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司法宣传先进单位;2011年分院执行局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单位;2012年分院被省委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的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被州林管局评为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分院连续14年被州林管局党委评为先进党组织,10个林区基层院连年被所在林业局党委评为优秀党支部和模范党支部。9个林区基层法院先后被省院命名为“人民满意法院”,7个林区基层法院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24个审判庭被省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庭”,55名审判干部被省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官”,7人荣记个人二等功,39人次荣记个人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州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两级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最主要的是林业法院改革的延缓,影响了法院队伍的稳定和正常工作的运行,经费渠道不畅、基层基础建设薄弱、人员老化、进出口不畅等历史难题始终无法得到彻底解决,以上问题还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尽快解决。
2013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延边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林业法院要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把延边林区建设成为富庶、开放、生态、和谐、幸福新林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着力强化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二是着力强化执行工作,积极破解执行难问题。探索建立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和联合执行工作方法,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破解执行积案活动,提高案件执结率。三是着力强化践行司法为民,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改善诉讼条件,提高服务质量,畅通涉诉信访渠道,依法保障国计民生。四是着力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推动管理规范有序运行。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法官绩效考核评估、岗位目标管理等工作制度。五是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从严治警,从严管理,从优待警,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延边林业法院将紧紧依靠州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胸怀全局,务实重行,以坚如磐石的信念、勇立潮头的决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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