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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

2012-12-22 15:01:25

 

——2012年12月21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 张立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就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五年工作的主要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延边林业抢抓机遇、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延边林区检察工作在服务林业大局中全面推进、科学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们在省院、中共延边州委和林管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州暨县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延边林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巩固边疆民族团结、推动林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林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注重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和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五年来,延边林区两级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延边林业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不断调整完善服务保障林业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找准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制定出台了服务新林区建设、服务“三转一提升”、服务棚户区改造、服务林业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工作意见,主动服务林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先后在林区棚户区改造、沟系承包、红松果林发包以及绿色食品产业等重大投资工程和民生项目建立了廉政防控服务机制和招投标全程跟踪监督服务机制。服务林业棚户区改造的经验作法得到省院和延边林管局的认可和林区职工群众的赞同,并在全省林业检察系统推广,出台的《延边林区检察机关为延边林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意见》被省检察院转发全省各级检察院借鉴。今年7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项目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延边林区分院、汪清林区院和敦化林业局的经验被大会进行交流,延边林管局在会上作了发言,分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二、注重维护林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打击和保护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的涉林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妥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促进平安林区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涉林等犯罪活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检察机关自行决定逮捕案件587件802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43件21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案件1224件1856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412件703人。先后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危害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提前介入一批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和涉林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收回被侵占、蚕食国有林地2000余公顷、湿地500余公顷。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更好地维护林区稳定、推进和谐林区建设,我们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效贯彻到检察工作中,将依法从严和依法从宽有机结合,探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不捕直诉、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恢复性司法、附条件的不起诉等新的办案方式,正确运用批捕、起诉权力进行“软性改造”,妥善处理和化解了社会矛盾。依法对19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5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强化林区社会管理,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工作。为更好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我们根据延边林区社会管理的特点,在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度的同时,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建立了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探索推行了检察官走进林场、走进社区巡访等便民利民措施,实现了检察工作重心下移、触角前置,检察官巡访和林场、社区检察服务站被林区群众誉为大山里流动的“检察110”和“家门口的检察院”。两级院在林业驻地的中小学校派出22名检察官兼任法制副校长,在林业社区和基层林场设立检察服务站和联系点50余处,聘请兼职检察联络员110人,累计走进林场、乡村巡访1000余次,带案下访28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受理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43件,控告、申诉案件212件,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00余件。
三、注重反腐倡廉建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上级院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7件136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90.21万元;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5件55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2亿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集中开展查办涉林职务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涉林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背后有影响有震动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57件、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大案2件,查办副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56人
——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民利案件。坚持把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作为查办重点,先后开展了林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涉林职务犯罪和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推动了行业整顿和行风治理,突出查办了省地质六所系列职务犯罪、汪清、安图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窝案、串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扎实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遵循办案是政绩,预防也是政绩的理念,综合运用个案预防、宣教预防和预防调查和预防建议等方式,对易发案件部门的林业中层干部进行检察约谈,签订廉政承诺书。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任前提醒。各林区检察院延伸预防触角,普遍在林场生产一线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其成为侦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注重监督实效,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不断加强和规范
五年来,延边林区两级检察机关按照“整体协调推进,强化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实效”的要求,不断加大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实现了监督效果与效率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共受理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监督线索106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01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60件77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4件52人。受理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线索30件37人,提出纠正意见30件37人,形成了立案监督常态化、量刑平衡机制和量刑建议制度化的诉讼监督方式。监所检察部门以监外执行监督为切入点,利用社会矫正平台,强化对“监外五种人”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从提高办案能力和效果入手,健全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17件,立案10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抗诉3件,终止审查8件,提出检察建议52件,法院采纳50件。
五、注重素质强检,坚持严管厚爱,检察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提升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在班子建设方面。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全面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素质;通过加强与林业党政领导的联系,增强了班子成员的协调能力;通过强化分管职能,促进班子成员执法水平的提高。由于要求具体,目标明确,两级院班子在延边林区检察机关中的表率作用突出,真正成为了领导林区检察工作的坚强集体,涌现出了全国一等功荣立者杨会山(分院副检察长),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长、全省政法标兵姜承军(敦化林区院检察长)和全省十佳杰出检察官徐浩(黄泥河林区院副检察长)等一批表率作用突出的检察长。
——在队伍管理方面。我们扎实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注重用好、用活这一载体,加强对干警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形象教育。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年都对两级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强化检务督察,对在督察、巡查、暗访中发现的执法办案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在严管的同时,我们还突出人文关怀,注重建设检察文化,坚持以人性化管理促进文化育检。为干警进行体检,提供健康关爱;为干警解决家庭的实际困难,提供生活关爱;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社会保障关爱;开展文体活动,提供精神关爱;从分院选派干部到基层任职,从基层院选调干部到分院挂职,提供政治关爱,在检察文化建设中提升了检察软实力。两级院连续十年保持了“四个零”纪录,即零错捕、错诉案件、零涉检进京访、零办案安全事故、零干警违法违纪的良好局面。
五年来,我们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不论在检察业务还是其他争创活动中,全体林区检察干警真正做到了唯旗必夺、逢杯必捧、逢位必争。服务林业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检察官巡访、监外法律监督等工作作法和经验被省院和州委政法委交流推广。服务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经验被评为全省首届“保障民生十大精品案(事)例”。反贪案件连续5年被省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渎侦案件连续5年被省院评为“十大优质案件”。立案监督工作连续五年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先进单位。白河、汪清林区院监所检察室被高检院分别评为国家一级、二级监所检察室。敦化、白河林区院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国家级文明接待室”,大石头、八家子林区院控申接待室被省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五年来,先后涌现出一大批秉公执法、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敦化林区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称号,白河、大石头林区院被省院授予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和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称号,有120人次受到高检院、省院、州委和州委政法委的表彰和奖励。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不足也不可忽视。一是林区检察体制亟待理顺;二是经费保障渠道亟待明确;三是人员老化、检察官断档、专业人才奇缺、结构不尽合理;四是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干警生活保障、检察经费、办公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等诸多问题也亟需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延边林区检察工作将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和新机遇,林业检察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进入整合阶段。新的一年,我们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将在省检察院和中共延边州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延边林业发展大局,以深化林业检察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突出林检机关区域设置的特殊性和管辖的专业性特点,扎实推进延边林业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创新发展。一是坚持发挥专门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林区生态安全和林业发展稳定大局。二是坚持加强林业检察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促进延边林业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是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延边林业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实效。四是坚持以推进检察文化工作为重点,不断提升延边林业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软实力。五是坚持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有效地促进延边林业检察事业科学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延边林业检察机关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奋勇拼搏、敢为人先的进取意识,坚持执法促进发展、办案确保稳定、监督保障民生、服务提升实效,切实担负起延边新林区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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