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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01-13 19:05:41

----2016年1月13在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庾成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州法院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州两级法院受理案件40975件,结案35129件,同比分别上升15.56%13.26%,结案标的额42.45亿元,结案率为85.73%。其中,州法院受理5395件,结案4892件,同比分别下降1.64% 0.57%,结案标的额17.02亿元,结案率为90.68%

一、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州法院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着力推动平安延边、法治延边建设。

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3619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053件。依法审结了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原副院长薛赤受贿案,州政府原副秘书长李宁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延边国际贸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崔贞今9.05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郑超辉、刘洋洋销售伪劣农药案,东光镇尖山子村10个村民盗伐林木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案件。协助最高法院刑三庭和澳大利亚联邦人权委员会在延吉市成功举办了“中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培训班”,全国四级法院刑事法官及州内政法干警共190余人参加,受到最高法院的表扬。

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2203件,调撤10697件,调撤率为48.18%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巡回审判,在医院、交警队等机构设立纠纷调解室,努力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不断完善小额诉讼、速审速裁机制,全年审结小额诉讼和速裁案件4559件,占一审结案23.94%。对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实行窗口化审理模式,由一个月内审结改为当天立案、当天审结,去年8月实施该模式后审结291件。州法院审理的希杰食品有限公司诉延吉美笑食品有限公司、朴权义侵犯商标权案,20154月被最高法院选入《2014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系全省唯一入选案件。

深入探索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模式,全面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州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导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三年达到90%以上,走在全国前列。继续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审结122件。健全异地审前准备、巡回法庭、简易程序等高效便民机制。向州委汇报了《关于我州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州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以建设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积极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反规避执行新措施。全年执结执行案件7798件。继续推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纳入名单1161例,同比上升749 %,纳入名单后主动履行1641970万元。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拘留89人,限制出境113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819人,判处刑罚11人。加大刑事财产刑执行力度,州法院执结21件,向州财政上缴没收财物折合人民币4483万元,退赔被害人264万元,支付民事债权338万元。

着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完善信访工作包保制度,加大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和化解力度,开展信访风险评估预防和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大力惩治无理闹访行为,依法对因涉法涉诉信访不满而故意毁坏接访部门财物的高云莲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全年包保信访案件127件,已化解47件,化解率为37.01%,重点化解了一批缠访多年的信访积案,进京访总量明显下降。办理司法救助50人,发放救助款154.5万元。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去年51日实施后,全年立案17956件,其中当场立案17680件,补正告知276件,当场立案率为98.5%,为确有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32件,419.76万元。

二、试点先行先试,全面铺开司法体制改革

2014年底,州法院和延吉、敦化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州法院成立了司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5个方案和细则,召开司改工作会议20余次,动员会议10余次,与干警谈话百余人次,周密部署、严格程序,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实行法官员额制州、市县法院法官员额分别控制在政法行政专项编37%40%以内。去年年初启动试点法院改革,考试、考核,7月份从三个试点法院248名法官中(州法院121人),产生员额法官156名(州法院55人)。原定2016年进行司改的6个基层法院,于9月份提前启动司改工作。至此,全州法院从原有504名法官中产生员额法官297名。员额内法官已按新的审判模式到位履职未入员额法官转为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完善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人员配置模式,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建立法官会议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着力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州法院关于完善审判责任制的意见》,去除行政化管理模式,院长、庭长作为审判组织的成员才能行使审判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改革后,审执结案件同比上升13.26%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8.46%

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认真梳理干部档案,完成法官审判职务套改和法院资产清查、债务核实等工作,为建成全省法官“统一提名、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管理模式,实现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省级统一管理做好各项对接准备。

三、坚持透明便民,推进电子法院建设

为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全力推进电子法院建设。

实现全业务覆盖。全州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和网上办公。设立电子诉讼合议庭61个;扫描制成2010年以来案件电子卷宗13.6万册;201511月开通网上拍卖后,拍卖44件,成交8件,成交金额401.15万元,溢价率7.04%,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20余万元。运用电子法院三方实时“云会议系统”,异地审理了原告延吉市某合作社诉被告敦化市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实现全天候诉讼。向全州370名一线律师发放电子法院动态令牌,实现了当事人24小时立案,律师和当事人将不受时间、空间等因素的影响,接受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做到“让信息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全年网上立案3111件,位居全省第二。

实现全流程公开。整合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把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延吉、和龙法院在东三省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直播了两起刑事案件庭审音视频实况,微博观看人数超过3.8万人次、微博互动转发2800余次、评论1150余条。全年在互联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7656份,占生效判决的57.52 %

实现全方位融合。与全省三级法院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更新,实现了案件信息网上传输、电子卷宗网上移送、刑事案件远程提讯和网上开庭、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在延吉监狱和4个看守所建成了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与全国20家金融机构开通“总对总”网络连接,实现了当事人案件资产的即时查询和对失信“老赖”的网上惩戒。全年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存款3155件次,查询到存款2.61亿元。

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司法能力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召开专题研讨会5次,查列出“不严不实”问题三大类177条,民主生活会相互间提出问题28条,及时整改落实开展了“宪法宣传日”、机关党员进社区、慰问福利院孤儿、走访50户帮扶对象等系列活动,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和司法不规范问题。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坐堂能办案、登台能讲课、伏案能撰文的“三能法官”建设要求,开展上挂下派、评庭、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到机关、社区、学校授课;参加各类调研研讨;派法官参加全国两会朝鲜语文翻译工作;与延边大学法学院联合编撰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全年干警参加培训137人次12名资深法官担任党校客座教授或延边大学兼职教授、硕士指导教师,外出授课10余次听众3000余人,撰写质量较高的调研文章50余篇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两个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抽调8个部门10人组成巡查组,对4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查看会议记录82册、卷宗303册,听取汇报8次,谈话211人,占干警总人数的61%,走访20个单位,征求意见建议44条。全面掌握被巡查法院班子、司法业务、司法队伍建设情况,形成巡查报告,提出35条整改意见。全年查办违法违纪案55人,行政警告1人,记过2人,行政撤职、开除公职各1人。

去年,全州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庭审、听证共计46161人次。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由原有152名人民陪审员增加到371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3。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99件,同比增加285%坚持律师和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发挥法院网站、微信、微博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畅通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5年,全州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州法院、延吉法院在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中荣立集体二等功;图们法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州法院李红广被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文明办授予“吉林好人、最美法官”荣誉称号,被最高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被州政府评为“州劳动模范”;州法院金镒珠、金东弼、曹立红、梁广林和延吉法院蔡松男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各位代表,一年来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法院各族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州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不严不实”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整改;二是司改工作还需要深入,各项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六难三案”现象仍然存在,司法规范化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去年案件上升15.56%,办案法官减少41.1%,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这些都是我们必须正视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五、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全州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个五”战略部署和州委“开放先导、项目带动、城乡统筹、文化引领、民生优先”发展战略,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深入实施“公信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文化建院”战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加快电子法院建设步伐,狠抓队伍建设,深入整治“六难三案”,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公正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为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司法规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落实审判责任制为关键,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根除审判权运行中存在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不明、权责不一”等沉疴痼疾

二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公正司法、严格司法,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诉讼服务理念,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三是增强司法透明度。坚持阳光司法,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危害司法公信力问题。

四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强队伍管理与培训,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审判作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防止法院内外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积极开展司法巡查活动,以零容忍态度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忠实履职,奋发勇为,为全面推进“五个延边”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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