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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01-13 19:11:13

——2016113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车光铁

各位代表:

我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在州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的决策部署和全州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组织制定和修改单行条例(草案)3件,公布施行单行条例2件,废止单行条例1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项,组织执法检查5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专题调研4项、专题视察3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补选代表62人,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握经济形势的新常态,增强保障发展的主动性

围绕转型升级,助推经济发展。听取审议2015年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全州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结构、培育新兴产业等建议,主动适应全州经济发展新常态。听取审议全州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专题报告,掌握全州政府性债务现状,提出防范风险、增加效益的意见。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小微企业发展问题,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信,激发市场活力。

围绕规范管理,助推农业发展。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为黄牛和鹿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有力助推特色农业的培育壮大。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估,提高专业农场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围绕生态建设,助推绿色发展。组织开展全州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情况调查研究,为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生态功能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纳入新修订的五年立法规划,组织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两次审议,有力推动了水源保护领域立法工作。深入开展世纪环保行活动,大力宣传《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专题调查全州粉煤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发展。

围绕审查监督,助推均衡收支。听取审议2014年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批准州本级决算。听取审议2014年度全州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2015年财力分配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20151月至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批准2015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建议强化预决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启动财政预算在线监督系统,对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时启动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程序。

二、把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

推动和保障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州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研讨,谋划新形势下做好司法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推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跟踪监督《关于全州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确保监督工作实效。专题调研全州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就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供有力保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保障更广大群体得到法律援助。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视察,推动构建信息化为主导的现代警务机制。审议批准延边林区检法两院年度工作报告,推进依法治林。

推动和保障社会服务的精细化建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促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机制。组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提出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建立科学严格管理体系等建议。视察全州侨务工作,要求制定好侨务工作五年规划,不断提高归侨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引导来访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动和保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制化建设。组织检查2014年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对《延边州州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等两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水平。

三、围绕民生福祉的新需求,增强普惠于民的针对性

促进卫生事业的统筹发展。调研全州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建议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管职能、健全政策保障机制,不断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居民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建议加强朝医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朝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调研全民健身计划落实情况,提出加强体育设施管护、促进体育场馆综合利用等建议,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强身健体需求。

促进教育文化的协调发展。听取关于落实《我州边境乡村教育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公布施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组织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促进安全稳定的和谐发展。组织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跟踪监督《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质量,保障人防事业健康发展。视察我州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规范学校餐饮管理,整顿校园周边饮食环境,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四、围绕代表履职的新期待,增强发挥作用的广泛性

代表服务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走进村屯社区,实地调研代表活动基地建设情况,提出完善机构设置、加大基地建设力度、保障代表活动经费等建议,为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开展活动搭建平台。组织代表培训班,为代表订阅和寄送人大刊物1200余份,编印《州及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办工作要点汇编》,组织省、州人大代表列席或参加人大和政府常务(扩大)会议、三查(察)活动、旁听法院庭审,全年达175人次,全面扩大代表工作服务广度。

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组织全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交流,总结推广“一交办三见面”等先进做法,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对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归口跟踪督办,与州政府定期监督检查建议办理情况,编印《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汇编》和《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汇编》,实现督办工作的全覆盖。截至目前,73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7.3%。认真组织我州省人大代表出席省十二届四次会议,向大会提交议案1件、建议39件。

人事任免选举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严格执行任前考察、公示和供职发言制度,探索研究司法人员监督与任免相衔接机制,规范程序,从严把关,推进人事任免工作迈入程序化、制度化轨道。一年来,共办理人事任免案83人次。认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共审查代表资格66人。

五、围绕人大工作的新形势,增强务实创新的积极性

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引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州及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宣传报道取得新成果。紧紧围绕依法治州的主题,深入报道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情况,推动人大制度深入人心。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为人大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拓宽人大宣传平台,改版升级“延边人大”网站,提高《延边人大》办刊质量,在新闻媒体上设立“人大工作专刊、“人大代表专栏,编辑出版《延边人大2015工作回顾》,推动人大工作公开透明。充实配强人大宣传通讯员队伍,加大对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依法履职事迹的宣传力度,传递代表履职正能量。

对外交往取得新进展。利用人大对外交流优势,加强与国际、国内各方面的立法交流与合作,拓宽互利合作领域,推进共赢发展进程。参加第六届东北亚地区地方立法机构论坛,出访法国诺曼底大区格兰维尔--拉丹图尼埃市,加强与韩国忠清南道、忠清北道、江原道议会友好交往,与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多层次、全方位合作格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作配合的结果,也是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州人大常委会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法治延边”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殷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实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还需要进一步密切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州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州深化民主法制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面对新任务、新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州委全会精神,在州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个延边”建设,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注重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实效,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依法治州进程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坚持以增强实效为出发点,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组织开展年度立法。按照“立改废释”并举,组织实施年度立法工作。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气候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加大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力度。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规范和促进朝鲜语言文字的使用。继续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完善立法项目论证制度。

积极推进地方立法。根据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授权,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立法的工作要求,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法规的规定》,在加强民族立法的同时,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我州立法工作,切实保障我州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立法公证、协调和审议机制,完善法规审议之前评估和实施后评估、重要条款单独审议、人大代表参与调研等立法工作制度,从机制上和程序上保证立法质量。扩大立法参与面,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坚持以助推发展为着力点,切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依法开展法律监督。落实国家宪法日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时向宪法宣誓制度。适时做出“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组织开展活动,努力营造法治宣传氛围。根据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范围和流程,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及时撤销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不断加强工作监督。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听取和审议延边林区检法两院年度工作报告,开展工业经济运行、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粉煤灰污染整治、物业维修基金缴存使用、城镇绿化管理、鹿业发展、民族文化、户籍管理,以及地方和林区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和法院庭审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组织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

开展计划预算监督。根据我州财经工作进展,组织开展财政决算审查、预算审查、计划执行等方面的专项监督,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监督。并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专题询问后的跟踪问效,切实改善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

增强监督落实效果。开展医疗资源配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方面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验落实成效。继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来信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履职尽责为切入点,切实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增强代表履职动力。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基地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平台。重点是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州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和代表接待日等工作制度,充分调动代表发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

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继续推进代表分专业、分重点参与人大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参加专题审议、集中视察、工作调研、学习考察、旁听庭审和座谈研讨等活动,努力在社会关注事项等方面提出更多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做好落实情况的沟通与解答工作,提高代表建议满意度。加强对代表的培训,组织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拓展工作视野,提高履职能力。同时,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做好县(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四、坚持以提升效能为落脚点,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注重提高机关的学习能力。进一步落实机关各项学习、培训和测试等制度,特别是针对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民主法制体制改革等内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应的法制讲座、业务培训,在机关形成想学习、比学习、善学习、勤学习的氛围,引导机关干部增强法制意识和学习意识。

注重提高机关的实践能力。逐步加强发放审议材料、特邀代表列席会议、分类召开座谈会等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工作效能的提高。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能力素质,激发工作活力。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绩效管理,密切部门协作和交流,激发工作动力。

注重提高机关的协调能力。加强与县、乡人大的联系与指导,提升全州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推动人大制度深入人心。提高《延边人大》办刊质量,办好“延边人大”网站和媒体专刊、专栏,加强对人大通讯员培训和指导,形成宣传合力。保持与国内外地区人大、议会、杜马的友好往来,做好参加周边国家议长论坛的准备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这为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法制建设新要求,不断发现新问题,适应新需求,研究新举措,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勤勉敬业的工作状态,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设“五个延边”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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