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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大

抚州市人大“四举措”强力督办重点建议

2010-04-27 14:21:25

2009年,为切实提高办理实效,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除坚持做好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开门办理等基础工作之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依法强化举措,以重点建议为抓手,督办代表建议的相关工作有了新突破。
  一是重点促办重点建议。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年初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的138条代表建议中精选了20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其作为今年全市代表建议中的重点建议,专报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向有关承办单位发送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办单位对重点建议进行重点办理。市委书记甘良淼对市人大常委会上报的建议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市委督查室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抓好落实,改进工作。市委督查室及时落实好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向具体承办重点建议的26个市直单位下发督办单,要求各承办单位限期(在年中)将办理进展情况反馈到市委督查室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二是专项汇报重点建议。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制定监督计划时,首次将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纳入常委会的重点监督议题。在今年8月下旬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依法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及时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通过常委会办公室转交给了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对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再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整改报告持肯定和满意的态度。
  三是大力宣传重点建议。借助媒体力量,营造办理代表建议的氛围。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通过抚州市政府网和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向社会公告了20条重点建议中16条建议的内容、提建议代表及承办单位等信息,使办理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9月下旬,当地媒体及时报道了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领衔提建议代表到相关部门重点检查建议办理的情况。11月中旬,抚州电视台以“人大提建议、政府在行动”为专题,围绕主攻工业类的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
  四是评选优秀重点建议。为激励市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积极性,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起草了《抚州市人大常委会优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评选及表彰办法》,于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会议通过并开始实施。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和讨论,在138条建议中优先考虑重点建议的情况下,评选出6条作为2009年度的优秀代表建议,准备在即将召开的市二届人大第25次常委会上进行表彰,同时向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报。
  在大力督办重点建议的同时,抚州市人大常委会还清理了去年62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但又尚未完全落实解决的“B类”代表建议,要求相关承办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继续办理并答复代表。为落实代表相关建议,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代表建议内容深入调研,撰写了《关于加强抚州市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报告》后,持续督促市政府落实解决,市政府在2009年4月召开的第28次常务会上专题进行了研究,并作出了落实调研成果的几点决定。今年9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18名领衔提建议的代表,会同市政府办相关领导,在许四星副主任的率领下,分批深入到市规划局、民政局、廖坊水库管理局和教育局,先后安排了26个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并逐条说明办理情况,加大了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解决了不少多年积累的难题。
                                       (信息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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