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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5-07-23 14:54:39

——2015722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极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州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州财政局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州审计局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州本级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4年,州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15亿元,完成预算的153.6%,增长17.2%,加上省返还性补助收入4.2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8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6亿元和调入资金0.17亿元,收入总计39.6亿元。州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9亿元,完成预算的167.4%,下降5.3%,加上上解省支出0.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0.028亿元,支出总计38.2亿元。年终结余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2014年,州本级基金预算收入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76.2%,下降8.8%,加上省补助收入0.6亿元、上年结余1.34亿元、调入资金0.07亿元,收入总计3.92亿元。州本级基金预算支出2.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4%,下降6.2%,加上上解省支出0.01亿元,支出总计2.67亿元。年终结余1.2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州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紧扣全年目标任务,强化收入征管,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4年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4年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通过审查发现,在州本级财政运行与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仍需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范围、方式需要进一步优化;政府性债务偿还和防范风险压力较大等。审计部门在依法履行审计职能,拓宽审计监督覆盖面,政府性债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编制不严谨、不完整,与人代会批准预算脱节,在预算执行中行政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列收列支、未编入当年财力,脱离预算监督管理,违规动支预备费,有的部门决算严重超出年初预算等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问题尖锐,性质严重。对审计依法查出的问题,州人民政府应责成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监督机制,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加快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盘子,优化支出结构,突出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切实发挥财政的政策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民生事业建设。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严格财政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着力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工作,逐步扩大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试点。

(四)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大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纠错力度,按照“阳光财政”的管理要求,有序推进预算公开力度,保证政府预算公开、透明、有效、安全。依法依规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债务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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