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议案建议
关于建立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保障机制的建议
2015-03-10 11:11:39
延边军分区 刘利
军人职业特点决定了随军家属工作调动、职业转换较为频繁,很难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从目前情况看,虽然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帮助部队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问题,但随着地方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发展,安置随军家属劳动就业的难度越来越大。无论是从减轻地方政府负担角度,还是从稳定部队的视角,都亟须研究建立随军家属就业保障机制。
依据《吉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第十五条:“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随军家属根据其特长、就业意向和社会用工需求,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之规定,建议: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建立随军未就业家属定期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活化培训方法,为拓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渠道奠定基础。
依据《驻吉部队随军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发放办法》,建议:立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提高全州随军未就业家属货币化生活补贴标准。
依据《吉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第十七条:“各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应当每年年初召开会议,部署年度安置工作;年中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查找整改问题;年度进行总结通报,促进工作落实”之规定,建议:把安置随军未就业家属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使之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双拥工作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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