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议案建议
关于推广普通门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
2015-03-10 09:12:20
珲春市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清华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新医改方案也明确了全民医保之路。一个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是经济状况和社会发展的体现。我国传统医学有“防未病为上医,治大病为下医”的说法,就表明了疾病预防的重要性,许多疾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后,就能遏制发展和恶化。我国目前的看病贵现象,其中一个原因是等到大病再去医院治疗,医疗费用就会高一些。近年医保政策越来越好,现今我州已推广一些慢性病医保门诊报销等措施,但还有很多病没有政策,对年老、多病的参保人来说,门诊医疗负担较重。大部分人为了报销办住院,至医院的床位数紧张,有时导致真正应入院治疗的患者一床难求的现状。
因此建立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是减轻参保人医疗负担的有效措施,建议推广门诊报销制度。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设定相应的报销比例。
2、通过制订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医院报销比例差等政策导向,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就医合理分流,有效缓解看病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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