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官地镇党委 兰明伟
敦化市黄泥河镇、额穆镇、黑石乡、青沟子乡4个乡镇与黄泥河林业局毗邻而居,农民耕地、还林地与国有林地犬牙交错,农民与林场职工也在一定区域内混居,由于历史原因共计22个村,1049公顷耕地在权属上存在争议,具体情况如下:这些村组都自然形成于伪满洲国前,当时农民以种植业为主,开垦了大量土地,但后来有些地块由于水冲沙压,土质瘠薄,农户弃耕栽树。1953年黄泥河林业局建局,把以上耕地及村址都划入林业局版图内。省林业规划设计院开展第一次森调,在林相图上注明该地块为集体。以后1965年至1995年的历次省林业规划设计院调查过程中,都在调查制成的林相图上注明该地块为集体。这些林地资料档案黄泥河林业局都有存档。在1995年以后的林业调查中,黄泥河林业局在乡镇政府和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村的耕地和林地在版图上都划为国有。2002年国家号召退耕还林,农户把适合退耕的地块进行还林,对于这些退耕地黄泥河林业局只承认树木是村民的,却始终坚持土地权属为国有。2010年国家落实林改政策,由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对村里在黄泥河林业局版图内的所有插花地进行逐块核实,参加的部门有乡镇政府、林业站、村林改小组及黄林资源处、营林处、监督站、相关林场代表,农民用集体耕地栽的树与黄林的国有林有明显区别,都能在从前种地时的老垄沟上明确判别,但黄泥河林业局在林地林木确权当中不予签字认定,致使集体林地、林权全部丧失,村民居住地、宅基地、行政所在地全部在国有范围内,农民在没有集体土地的保障之下,生产生活都存在问题,造成社会极度不稳定。
所涉地块农民多次到市里上访,地方政府也多次找到黄泥河林业局进行沟通,但始终得不到解决,时间越久问题就越大,极不利于农林生产和社会维稳。
建议:黄泥河林业局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地方政府和村委会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涉及村民利益的土地权属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