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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对开发企业售房款监管的建议

2013-03-14 10:25:45

延边威远有限责任公司  蔡国君

近年来,我州房地产业出现许多怪现象,卖空气房、一房多卖、欠税、房照延期办理等较为普遍。

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资金短缺,从而导致企业行为能力不够,业主因为受损而上访。政府已从各方面加大监管、监控力度,下决心解决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为彻底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是要从根本上预防,不是堵,而是要进行疏通。在我州地产企业普遍资金少的情况下,支持企业,把项目做成做好,达到让社会满意、业主满意,企业受益的目的。为此,建议:一、一个项目,企业交上地款和动迁费就可以先发五证,使其合法化(一般企业有三分一的资金就可以做到),企业不用再去民间借贷,能达到提前开工并降低成本的目的。二、一开工就可以先让其售房,规费、税费计算数额后是企业的应付,按比例从收入中扣除。三、有关部门出具统一售房合同,关键是收入的房款开发企业不能收,因为这些钱还不全是企业的,企业没有权利全部当成自己的收入来支配,应一律交到统一的指定账号,由政府派出专管人员,将项目中应交的规费、税费、办产权费、农民工工资等一并计算出比例,再按收入额进行比例扣除,而不是一下子全扣除,余额及时返给企业,让其将项目完成。这种作法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成功运行,值得借鉴。此作法一旦实施,会从根本上解决一房多卖、欠税、欠农民工工资、不给办产权等一系列问题,还解决了开发企业资金不到位和违法建设问题,企业能走出困境,百姓也敢买房,政府各职能部门也不用太累,只要管住钱,一切问题都能解决了,源头是关键。四、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知晓这种销售与收款分离的方法,让私下卖空气房和一房多卖的没有市场,从2013年新开工项目中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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