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改造城市公汽能源结构 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建议

2013-03-14 10:13:00

州环保研究院院长  金龙哲

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机动车总量与日俱增,汽车时代悄然而至。在城市中“三化”现象普遍,诸如汽车停放占用道路资源普遍化,城市交通拥挤常态化,以及城市汽车尾气污染物超标或累积性超量排放长期化。

在州府延吉市“三化”现象中,突出的问题是公共汽车尾气排放黑烟的问题。近年来,延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首府城市的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得延吉环境空气质量有了明显好转。但是,在延吉市区经常能见到公交车排放黑烟现象。由于这些污染物的喷出位置处于行人的呼吸带,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应该引起政府和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

目前延吉市公共汽车总量为730余台,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公交车系柴油发动机,尾气排出的黑烟如同烧煤黑烟筒一样,在空气中久久不能散去,而且刺鼻的味道令人恶心。这与当今提倡环保节能,倡导绿色城市的生态环境理念的要求差距甚大。

据了解,《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吨、柴油3870/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据了解,目前延吉市只对烧汽油车辆进行价格补贴,为此建议:

一、延吉市首先改造城市公汽能源结构,公汽全部采用清洁能源的同时,政府对运输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并每辆公汽尾气排放进行常规化、标签化跟踪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二、加强监督把好机动车辆的引进或销售质量关,同时开展机动车辆尾气日常动态监测,确保城区行驶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三、认真落实“财建[2009]1008号文件”精神,保证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图片新闻

栏目ID=82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