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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的建议

2013-03-14 10:00:24

图们市财政局局长  金京淑

为了加快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改善重点优抚对象居住条件,近几年由省、州民政部门牵头,在全州农村范围内实施了旨在消灭农村泥草房的优抚对象“扶优安居工程”,使居住在农村的优抚对象彻底告别了泥草房,住进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改善了居住条件。但据统计,全州居住在城镇的优抚对象当中无房或危房户不在少数,且大多数优抚对象是在停产、半停产企业工作或退休的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烈属,均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长期以来他们主要靠微薄的退休金和抚恤补助金生活,生活条件极差,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他们大多数居住在郊区、乡镇平房或火炕楼房内,房屋年久失修,居住条件很差。有的甚至整个楼栋仅有几户人家居住、连片平房仅有一户居住,每年到大寒之际(最冷的近2个月时间),上下水管道都会上冻,优抚对象只能外出提水喝。室内厕所也同时无法使用,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问题,带来了“如厕难”等连锁问题,这对平均年龄在83岁以上的优抚对象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他们都是为国家的解放和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革命功臣,他们的生活更应该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现有的廉租住房主要是针对城镇享受低保的特困无房户。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15平方米的低保户还可享受住房补助金等待遇。而上述优抚对象却因有“房”,享受不了入住廉租住房待遇,也无法领取住房补助金。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房屋已从计划分配改变为市场商品化,仅靠抚恤金维持生活的重点优抚对象根本无法购买昂贵的商品房,这是目前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始终难以解决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对曾经为祖国解放和建设事业流血流汗的优抚对象来说会产生极大的心理落差。因此建议州政府尽快出台优抚对象可享受廉租住房等相关政策,分期分批的逐渐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改变优抚对象住房现状,使优抚对象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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