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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吉林天佛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的建议

2013-03-13 14:16:26

龙井市林业局局长  李钟洙

吉林天佛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龙井市境内,总面积为77317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7577公顷,缓冲区面积10998公顷,实验区面积48742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是北温带森林系统中特有的赤松-蒙古栎森林生态系统、集中分布的松茸资源和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为代表的区域生物多样性中心。保护区于1996年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07年,保护区管理局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吉编办【2007176号)批准为副处级规格待遇。2009年经州编委批复隶属于州林管局领导的事业单位,与龙井市林业局合署办公,核定编制数为20人,经费自理。现已由州编委核定编制及人员。

2003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保护区内基本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区管理局无任何收入,保护区管理局在编工作人员开支一直用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费解决。因资金不足,每人每月全额工资只有1350元,且各种保险费用也一直全部由个人承担(包括单位所交部分),因此每人每月实领工资不足900元,低于龙井市最低工资标准;保护区管理局的正常经费始终也没有保证,保护区的正常工作难以维持。

为了维持和加强保护区的正常管理工作,确保保护区基本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正常基本生活,建议将保护区管理局编制纳入州级全额财政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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