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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州财政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的建议

2013-03-13 10:57:15

安图县亮兵镇新胜村 党支部书记  孙大柱

去年七月,我州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村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今年又全面打响了农村环境提升攻坚战。安图县委、县政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着力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今年,在全县180个行政村中,选择高速公路及明长公路沿线的60个村进行环境整治,其中有29个村(其中21个村为省级示范村)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村予以打造。在资金投入上,共整合农业、交通、水利等各类资金2.6亿元。其中,基础设施类1.85亿元,产业化项目类6 700万元,其它项目800万元。同时,在财政预算优先安排1 580万元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专项资金,并将已到位的680万元“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农村环境整治。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泥草房改造929户,更换屋顶1004户,粉刷房屋1639户,新建休闲广场26个,新建围栏(围墙)108800延长米、边沟90200延长米,硬化道路76.7公里,新建卫生厕所1950个、垃圾处理场51个,摆放垃圾箱826个,安装路灯743盏,绿化植树115180棵。

明年是全州农村环境整治三年攻坚的最后一年,随着整治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整治要求的不断提高,资金投入压力也相继增大。目前,农村开展的各类环境整治项目标准要求正逐年提高,如原有的板杖子陆续被围墙取代,房屋改造采取的是穿衣带帽方式等等,而安图县下辖9个乡镇、180个行政村,整治难度大,同时又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资金薄弱,投入能力不强。

农村环境建设要有政策、人力保障,更要有“真金白银”投入。为此建议:加大州本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设立州本级专项资金,用于全州农村环境整治。二是在专项资金分配上,对财政资金薄弱的贫困县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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