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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大

群众路线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

2014-02-21 14:25:12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立足人大职能,恪尽为民之责,坚持群众路线,坚守价值追求,使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内化于心、深化于思、强化于行。一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表民意、保民权作为立法工作的切入点。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重点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教育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族宗教、科技创新、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和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立法听证、专家论证等各项工作制度,扩大公民和专家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广度和深度,畅通社会各阶层和各种利益主体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使制定的法规条例更加贴合实际,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二是坚持维护人民利益,把解民忧、惠民生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审查、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重点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跟踪问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抓好落实,让群众见到实效,得到实惠,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三是坚持尊重人民意愿,把汇民智、聚民力作为代表工作的落脚点。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优势,工作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生活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通过视察、调研等活动,切实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善于代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勤于反映人民群众对享受社会保障的新要求,做好通报情况、沟通思想的工作。要不断探索创新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机制,建立完善代表履职保障、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开展活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和代表激励监督等机制,使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共同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磅礴力量。四是坚持树立人民意识,把察民情、谋民利作为自身建设的着力点。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身体力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记宗旨,勇担使命,反对四风,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真心访民情、虚心汇民智、耐心释民惑、倾心解民忧、尽心惠民生,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人大信访制度等,通过制度的有力执行,推动新时期人大工作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要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更好地把群众路线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多闻民生之苦,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信息来源: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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