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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文件

关于调整我州“十二五”规划指标的报告

2014-11-30 10:10:44

——20141128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关于调整我州十二五规划指标的相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指标调整背景

十二五规划编制时期,正值全国经济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宏观环境趋好,各地经济呈现出竞相发展的局面。我州将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确定在16%,并依据这一增速确定了相关指标。

2013年以来,在全国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我州经济运行出现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短期内很难有较大改观,一位数的经济增长将成为新常态。根据我州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预测,到十二五期末预计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口径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三次产业比重、城镇化率、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等7项指标较难完成。究其原因,一是在指标制定之初,我州出于争先进位、自加压力的总体考虑,确定的指标偏高;二是去年以来,受无法掌控的客观因素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三是受自身结构等因素制约,我州发展后劲不足。为科学引导十二五后期发展,准确认识和把握十三五时期发展方向,经认真研究,我们提出对上述指标进行调整。

二、指标调整方案

(一)地区生产总值。十二五前三年,我州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12.9%,低于《纲要》确定的16%目标值3.1个百分点;从今年经济运行情况看,宏观形势进一步趋紧,全省都呈现经济增长放缓、增速逐季下降的势态,省里预计今明两年全省增速在6.5%左右,我州今明两年预计增速在7%左右。按照这样的预计,全省十二五规划目标已做出调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由原来的12%以上下调至9%左右。我州也有必要做出相应调整,按今明两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速7%测算,规划确定的到规划期末(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20亿元调整为1000亿元;年均增速由16%调整为10%

调整后的目标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在不考虑人口、物价等因素情况下,我州地区生产总值到2020年保持8.7%的增速就可以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

(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建议将《纲要》确定的到十二五规划期末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2万元调整为4.7万元。

(三)全口径财政收入。建议将《纲要》确定的到十二五规划期末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84亿元调整为完成162亿元;年均增长16%调整为年均增长13%。调整理由:一是今年以来,受全州经济增长放缓影响国税负增长,地税仅能保持上年基数。今年财政收入增长主要靠财政一次性非税收入拉动;二是烟厂税收已近顶点(今年预计完成99.1万箱),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收入锐减;三是经测算明年财政一次性非税收入也将大幅下降。预计今年全州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3.1%,明年增长5.2%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建议将《纲要》确定的到十二五规划期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65亿元调整为495亿元;年均增长速度由17%调整为14%。调整理由:一是我州居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同期物价上涨较快,成为制约即时消费的重要因素;二是2013年以来我州住宿餐饮业增速放缓。2014年前三季度,全州住宿餐饮业限上法人企业实现零售额19.3亿元,同比增长6 %,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4.5个百分点;三是我州限上商贸企业增速乏力。截止2014年三季度末,全州共有限上商贸企业475户,比去年同期减少37户,限上社消总额同比仅增长7.2%,年销售超10亿元的只有延吉百货大楼、中石油两家;四是十二五规划前三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为15.7%,低于规划目标。2014年预计增速为12%

(五)三次产业比重。建议将《纲要》确定的到十二五规划期末三次产业比重达到5: 50: 45调整为75142。从规划实施以来的情况看,我州三次产业比重呈现二产占比提高,三产占比下降的趋势。这主要与近年来工业快速增长而服务业增长乏力有关。但考虑到目前全州上下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与服务业相关的统计工作逐年加强,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旅游、物流等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同时,工业经济很难持续高速增长,在总量中占比将趋于平稳。

(六)城镇化率。建议将《纲要》确定的到十二五规划期末我州城镇化率达到75%调整为72%。调整理由:一是2012年末全州城镇化率70.57%,比2010年规划基期数(70.35%)仅增长0.22个百分点,与规划预期差距较大;二是朝阳川镇、英安镇和江南镇列入省级城镇化示范镇,延吉市被国家列入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市,我州城镇化进程将加快,预计十二五后三年全州城镇化步伐将进一步提速,预计在2012年基础上每年可提高0.5个百分点左右,2015年全州城镇化率将达到72%

(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建议将《纲要》确定的到十二五规划期末我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0%调整为55%。由于统计口径变化致使规划基期数与实际数存在偏差,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2010年实际数为46.3%,低于制定规划时测算的65%的基期数据,根据近年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到十二五期末预计达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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