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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会议文件

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17-05-31 09:47:29

——2017531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16年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景浩州长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厚植绿色发展优势,他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州最大的财富和优势,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强生态建设,抓紧环境保护立法,基本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

过去一年,全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延边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水环境质量

2016年,全州2个主要流域(图们江、松花江)10条主要河流34个监控断面的监测结果显示,延边州地表水水质好于优良(Ⅲ类水质以上)比例达到70.6%(其中17个国控断面达标率88.2%,全省平均水平为68%),全州8个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空气质量

2016年,延边州主要城市延吉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好于优良以上天数为340天,比目标值314天多26天,占全年的93%,重污染天数为2天,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指标。延吉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为0.049毫克/立方米,比目标值0.060毫克/立方米低18.3%,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为0.031毫克/立方米,比目标值0.036毫克/立方米低13.9%。其他县市城市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在二级标准以上。(全省平均水平为82%(300天)。空气质量排名,延边州全省排名第一)

(三)声环境质量

2016年,全州8个县市中,区域声环境质量珲春市和龙井市“好”;其他5个城镇“较好”,只有敦化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轻度污染”。我州8个县市共监测道路交通干线227.3千米,其中超标路段为46.1千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58.6-69.4dB(A)之间,均值67.3dB(A)。各城镇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状况基本保持好或较好。

(四)生态环境质量

延边州森林覆盖率达到80.8%,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龙井市、珲春市、汪清县获得省级生态县(市)称号,完成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31个;省级生态村37个,州级生态村608个。总投资370万元,开展2015-2016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进一步改善全州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大力开展水体、空气、土壤、红线划定、“三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1.启动清洁水体行动。编制《延边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延边州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延边州布尔哈通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意见》等文件,修订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开展河道清洁专项行动,清理嘎呀河、珲春河、布尔哈通河等3条河流河道垃圾52645吨,畜禽粪便380吨。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延吉市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二期扩建工程已经进入调试阶段;敦化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扩建工程已完工珲春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进入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全州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5.5万吨,2016年增加了10万吨。实施延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等12个水污染治理项目,完成图们市月晴镇等4个人工湿地项目。

2.启动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制定开展了工业污染治理、煤烟型污染治理、粉煤灰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25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秋冬、冬春特殊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延边州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全州累计撤并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275台,2016年淘汰89台,尚有451台小锅炉需在2019年底前全部淘汰完毕,淘汰各种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6609辆,累计淘汰12400辆,全省任务6584辆,完成率为101.58%。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06092枚,编制《延边粉煤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全力开展粉煤灰污染治理。通过系列措施,我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延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0天,重污染天气为2天,PM2.5浓度为0.031毫克/立方米

3.启动清洁土壤行动。编制了《延边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延边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土壤环境质量86个基础点位,67个国控风险监测点位的布设工作,正在编制《延边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奠定基础。

4.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统筹考虑国家、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战略和延边州《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推进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采取“上下结合、多方参与、反复论证、逐级审定”的方式,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力为我州创建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特殊物种保护区、虎豹森林公园等工作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截至目前,我州已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初步方案,初步划定面积为20319.32平方公里,占区域面积的48.26%。

5.开展“三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6年以来,我州启动了“三区”(自然保护区、矿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省里确定的汪清自然保护区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井天宝山铅锌矿区等3个矿区和延吉市五道水库饮用水源开展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对自然保护区植被破坏、环境污染、违法违规建设、人为活动干扰生态环境等7个方面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目前,已完成9个重点区域自查工作,共梳理出6大类17项问题,正在落实整改工作当中。同时,做好州本级白河中华秋沙鸭自然保护区等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珲春紫金矿业矿区等3个矿区和汪清明月沟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等7个饮用水源,共19个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的前期工作,全力改善我州生态环境。开展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情况核查工作,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图片,对州内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21个点位进行了实地核查,掌握了全州自然保护区更准确、更真实的实际情况,为自然保护区核查整治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全力做好环保规划、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工作。

1.制定未来五年环境保护工作规划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并于州政府十四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和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予以审议通过,为我州未来五年环保发展指明方向。

2.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水平。积极开展污染源比对监测,实验室内部核查,质量控制等工作,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016年以来,共获取并上报6556个水质数据,4679个废气监测数据,完成了67个国控土壤风险点位现场核查工作,为全州生态环保决策提供了科学参考依据。

3.积极开展全州环境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延边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延边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朝鲜第四次、第五次核试验,妥善处置 “12.31”延吉市外环公路硫酸泄漏事件控制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使周边地下水未受到影响,维护了百姓的环境权益。

(三)积极做好上级部门督查迎检工作。

1.积极落实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提出的整改任务。2015年,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到我州进行检查,发现69个环保问题。为推进工作的落实,州政府成立督导组,与各县(市)政府签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综合督查问题责任书》,细化整改方案,采取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组织调度、责任追究和社会监督等措施,推动了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共完成整改任务58个,其他任务正在逐项整改中。

2.认真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按照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问题)清理工作,435个整改项目已完成433个,完成率为99%。

3.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查组督查迎检工作。去年8月,中央环保督查组开始对内蒙古等8个省份开展环保督查,着重督查地方政府落实环保政策措施情况。为此,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启动迎检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到其他省份开展督查的相关内容,形成8个方面16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需履行的环保责任,去年12月份,吉林省环保督查组到我州督查环保工作,共发现93个问题,全州上下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多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有效推动此项工作开展,目前共完成29个问题的整改任务

(四)不断推进《新环保法》贯彻执行力度。

1.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启动环境监察执法“双随机”新模式,开展了2016年延边州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监察执法随机抽查工作,重点对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整顿,共检查435家企事业单位,出动人员1500多人次,车辆800多台次。全州查处违法环境案件立案29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9份,移送公安机关5起,查挂扣押案件3起。同时,创新工作方法,下沉管理重力,强力推进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组建1289名基层环保监督员队伍,实现全州各县市、各镇村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了全州环保执法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2.加强“三位一体”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实行大数据、网格化环境监管。将全州各县市行政区域划分成96个环境监管网格体系,逐步形成 “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目前,全州在线监控企业有24家,监控点为31个,其中在线国控企业15家,监控点为18个,监控设施54套,我州在线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率达98.41%,有效率达93.76%,传输有效率达92.27%。通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进行例行巡检、核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去年,下达了3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3.建立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延边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延边州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建立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了执法衔接联络人和执法工作程序,严厉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做好环保信访工作,维护群众环保权益,全州共受理各类环保信访案件984件,处理率达100%。

4.不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生态文明“十进”等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向人民群众深入宣传贯彻新《环保法》及《大气十条》、《水十条》等法律政策,累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印制宣传册10000份,在各类媒体宣传环保知识10余次,创建了2个国家级环境教育基地(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图们市青少年环保体验馆),全力弘扬环保文化,进一步提高了全州环保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州在过去的一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在水体方面,水源地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受国际界河等影响,我州重点流域考核断面和龙南坪断面出现超标现象,布尔哈通河延吉下断面水质有5个月超标,指标超过了类,下降变成劣类。西崴子断面有2个月超标,水质指标超过了Ⅲ类水体。大气方面,黄标车治理任务进展缓慢,粉煤灰治理任务仍然较重,全州尚有194万吨粉煤灰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全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仍有燃煤小锅炉451台尚未并网淘汰,由于棚户区燃煤、秸秆燃烧等问题,冬季煤烟型污染频发。土壤环境方面,农业面源污染仍然严峻,规模化养殖还未形成,禁养区划定还不规范。生态方面,2016年经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我州境内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321个点位存在人为活动或变化问题。保护区管理不完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环保产业方面,相关环保产业还没有形成良性循环,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障碍,比如垃圾综合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等行业还没有得到更好的发展。环保执法队伍方面,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此外全省环保督查组到我州发现了93个环保问题。这些都是我州生态环保工作的短板,也是制约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瓶颈。

在今后工作中,我州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延边州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和州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动生态延边生态示范州建设,在未来五年内围绕《深入推进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发挥生态优势,推动绿色转型,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延边”为主题谋划环保工作,不断推动我州生态文明建设。

(一)抓好《深入推进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具体职责和时限,围绕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确定目标任务,组织动员全州各方面力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科学谋划生态环境项目建设。通过积极争取,目前我州图们江流域已纳入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十三五”计划当中,为此,将以此为契机,从污水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治理、土壤污染治理、饮用水源治理、粉煤灰污染治理、城镇垃圾处理、湿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包装谋划项目,大力发展环保产业项目,统筹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真正把我州打造成“天更蓝、水更清,生态更美好”的美丽延边。

(三)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创建工作。围绕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6个方面,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州,进而争取创建国家级生态州,保护好延边的碧水蓝天,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实现延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持续做好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采取突击抽查、县(市)间交叉互检相结合,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稽查力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行为,并发挥全州1283名环保监督员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有效打击、查处违法行为,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

)积极做好各项督查迎检工作。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县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明确时限和分工,落实县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东北督查中心到我州提出的整改任务,落实好省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工作,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查组的迎检工作。

)不断加强环保队伍自身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环保队伍建设,弘扬环保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五个方面”问题,全力营造扎实工作、精诚团结、合力攻坚、责任担当、作风过硬,具有开创精神的干部队伍,推动环保各项工作开展。

各位主任、副主任,长期以来,延边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立法、实施监督和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延边州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将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延边州第十五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通过环境质量改善,努力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着力推动延边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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