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
2015-03-17 18:17:26

2015316日 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人大宣传工作(特指人大会议闭会期间的人大宣传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对于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实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州人大宣传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人大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州人大宣传工作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求实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州、人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人大理论的探索和发展以及我州人大立法工作的新进展、监督工作的新规范、代表工作的新突破、自身建设的新风貌、全面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实际,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宣传工作水平,扩大宣传工作效果,为全面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快实现“五个延边”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

加强领导,建立科学、顺畅的运行机制,是人大宣传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人大宣传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重点发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县(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有责有为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人大宣传工作的效果。

人大宣传工作要在常委会党组和州委宣传部的领导下有序进行。各部门具体分工为:研究室负责根据常委会宣传工作要点,制定全年人大宣传工作计划,了解掌握全州人大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综合协调;对常委会组织召开的综合性重要会议,配合有关部门确定宣传要点;负责常委会主要领导新闻稿件和重要讲话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与宣传报道工作,并负责在有关会议、活动方面与新闻单位进行联系和沟通。办公室负责对常委会宣传报道工作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人选工委负责对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典型代表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并提出宣传要点。法工委负责对常委会立法工作、法规解释以及有关法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并事先要提出宣传要点。其他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本委有关的会议、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带有创新性的工作、专委会自身重要工作、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要点和稿件要实行分管部门负责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综合性的重要报道稿统一由研究室把关。

三、建立具有较强整体合力的人大宣传网络

建立素质高、业务精、相对稳定、覆盖面较广的人大宣传队伍网络,是加强人大宣传的重要条件。按照州委宣传部的要求,延边日报、延边电视台、延边电台、延边晨报等新闻单位要指派综合素质较高、固定的记者专门负责人大宣传报道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人大宣传工作的通讯员;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应指定至少1名工作人员为人大宣传工作的通讯员;各代表小组要指定1名代表为人大宣传工作的通讯员;在常委会委员和专业代表小组中,聘请若干名工业、农业、经贸、民营经济、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社区等社会各界的人大代表为信息员。研究室统一负责通讯员、信息员的业务联络、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人选工委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协助进行组织和管理。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便于通讯员、信息员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四、不断提高人大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

提高人大宣传队伍的素质,对于做好人大宣传工作至关重要。要提倡结合人大宣传工作的实际进行自学。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适时举办有记者、通讯员、信息员参加的培训班或交流会,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经验体会等形式,帮助提高工作水平。要在实践中培养队伍,新闻单位可有目的地组织记者到县(市)人大进行专题采访活动,也可以派记者到州人大常委会不定期地驻会工作,通过边学习,边采访报道,使其素质不断得到锻炼提高。

五、落实责任,进行规范运作

人大宣传是一项多方参与的系统工作,落实责任,进行规范运作十分必要。研究室作为人大宣传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每年要制定年度人大宣传计划,经党组讨论统一后,报送州委,纳入全州宣传工作总体计划。各新闻单位应按照计划和州委宣传部的要求,妥善安排好人大宣传工作,明确部门,固定记者,落实任务;每半年要分别向州委宣传部和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报送人大宣传报道情况(含完成任务的记者、题目、体裁、字数或播出时长、版位或播出时段等情况)。记者每次完成新闻报道后,应将报道稿或电视、广播的文字稿传给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研究室对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要会前有报道方案,会后有报道稿件。办公室对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宣传报道,要会前向记者提出宣传要点。人选工委要做好代表中信息员队伍的组织管理工作。法工委要对重要的立法会议、创新性的立法工作和新出台的单行条例,提出宣传报道要点。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要把人大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部门全年工作安排和专项工作、活动方案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落实;涉及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或活动,要事前提出宣传要点;部门的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应将宣传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在上报的同时送研究室。县(市)人大常委会也要切实组织好人大宣传报道工作,至少每半年将宣传报道工作情况,送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深层次宣传报道

在人大宣传报道中,必要的程序性报道要有,但更重要的是应围绕人大常委会带有创新性、突破性的工作,突出重点和特色,来进行深层次和实质性的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紧扣主题,突出思想性。要注意人大整体报道数量的同时,更应注重新闻报道的质量;要充分体现党的全会精神和宪法、法律的规定,紧扣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在全州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要善于抓住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对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新成果进行重点和及时报道;将会议制定的单行条例,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重点报道其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突出作用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密切关系等;对代表活动的报道要由点向面扩展,突出典型性,要重点报道代表参与人大各方面工作、反映群众意见、为群众办事、进行监督、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等情况;密切合作,继续办好有关的专版、专栏和专题,丰富内容,提高质量,增强实效;要将宣传形式由单一性向多样性延伸,注意运用通讯、侧记、特写、评论、现场短消息、同期声采访等多种形式,使新闻报道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要充分发挥媒体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围绕报道的主题和重点,注意角度、语言、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努力使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不断增强可读性、可视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切实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参与管理管家事物的自觉性、积极性。

七、充分发挥刊物和网站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

《延边人大》作为常委会机关刊物,要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在提高刊物质量和可读性上下功夫。要发挥刊物容量大的特点,科学设置栏目,融理论与实践于一体,征稿与文摘相结合,及时传达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搞好人大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及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典型事迹。州人大信息网站要健全栏目和加大信息存储量,各部门要有效地加以利用,充分发挥网站特有的优势和宣传作用。要使人大刊物和网站真正成为提供人大工作信息、反映人大工作动态、交流人大工作经验、探索人大理论的重要阵地。

八、建立和完善人大宣传工作的激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搞好人大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适时组织“人大好新闻”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和记者、工作人员宣传人大制度、写精品报道的积极性。要制定通讯员、信息员、记者的工作职责和有关评选奖励办法,每年通报一次撰稿和采用情况,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要重视和鼓励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大理论上的探索与创新,表彰在全国人大刊物和《人民日报》、省人大刊物和《吉林日报》、州人大刊物和《延边日报》、《延边晨报》(包括州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发表的稿件,分别给予作者和部门负责人奖励。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要把各部门的宣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方案。

九、加强同州委宣传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

州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要重视并主动做好与州委宣传部和州直各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人大宣传报道工作。一是为研究制定人大全年宣传工作计划,常委会有关部门每年年初要与州委宣传部进行一次工作沟通,了解全州宣传工作的整体安排,听取对人大宣传工作的原则意见。二是在州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要点和宣传工作计划确定之后,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到州委宣传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工作上的支持和配合。三是每年年初和州委宣传部一起召开人大宣传工作例会。由州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或秘书长主持,州直各新闻单位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记者,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和通讯员,县(市)人大常委会主管新闻宣传副主任和通讯员,代表小组的通讯员参加,总结上年的人大宣传工作情况,通报本年度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与人大宣传计划,落实人大宣传报道任务。四是每年年底,由常委会有关部门向州委宣传部门和州直各新闻单位反馈人大宣传报道的总体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搞好下一年的人大宣传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