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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4第六期

关于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销售零差率补偿机制的建议

2015-03-11 15:09:04

延边州政府2015年工作安排提出《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各县(市)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改革试点,实施药品销售零差率》。为了更好、顺利的完成州政府制定的工作安排提供依据和实践经验,下面结合实际介绍延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延吉市医院作为延边州唯一吉林省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国家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2012年2月份起,围绕着省政府医改办制定的五大机制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如: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12-2014年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共为群众直接让利1600多万元,同时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医药负担,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同时“先住院,后结算”、改善服务环境、优质护理、提高服务水平等惠民措施,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改善医患关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2012年、2013年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性亏损由省财政足额补齐,保证医院正常运行。加上延吉市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医院的投入,2013年1月延吉市两院(市医院、市中医院)由自收自支模式恢复为保证编制内人员工资50%的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并100%保证离退休人员工资,为医院快速发展起到尤为关键推动作用。2014年省政府决定全省范围内50%的21个县市区41家公立医院作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等综合改革措施,出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机制,政策性亏损部分由省财政50%、本级财政50%补助1/3,剩余2/3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来补助,即2014年9月1日起上调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下调CT、核磁、彩超检查费。2014年延吉市医院实际药品零差率销售为群众直接让利630万元。延吉市作为国家试点,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性亏损补助,国家财政安排300万元,省、本级财政各安排100万元,共500万元,其中安排给延吉市医院414万元(安排延吉市中医医院86万元),延吉市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增加的业务收入84万元,导致政策性亏损缺口为132万元。对医院运行造成较大困难,影响医院发展。

2015年延边州推进各县市全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好相关配套政策,应完善药品销售零差率补偿机制,保证公立医院确实为群众减轻医药负担,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同时保证公立医院健康持续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