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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4第六期

关于规范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建设的建议

2015-03-11 15:05:20

根据国家和省、州文件要求,延边州各个县市已完成机构改革,将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合,组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将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要求,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16个派出机构,开展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的职责。

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省、州级的业务指导部门不只是一个,也随着市场监管局的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现一个单位几个标识、执法人员制服样式多、执法文书、执法权限要求和标准不一等问题,阻碍着工作效率,不利于服务社会。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一个单位应使用一种标识,所有工作人员穿统一的制服,展现一个单位的团队精神和体现执法程序及行为的严谨和严肃。

2、规范执法相关工作。统一和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中的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权限等,完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法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一体化、专业化,提高工作的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