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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4第五期

肩担使命 尚法厚德

2014-12-02 10:10:11

身为一位法学教授,他治学严谨,潜心科研,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100多篇。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尽职尽责,发挥专长,参与延边州24部单行条例的制定与修改。

走近法学学者李宝奇,人们就会切身体会到他尚法厚德的人格魅力,感受到他对人大代表的那份责任的坚守。

风雨三十载  法学写人生

1983年,李宝奇大学毕业后任教,当时正是国家开启法治建设的新时期,延边民主法制建设也进入一个新阶段。1982年12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1984年5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1985年10月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正式实施。身为一名宪法学教学研究者,李宝奇笃定了自己的科研方向,抓住历史机遇,就宪法学中涉及的问题开始了大量研究,也开始了他的法学人生。通过潜心钻研,他形成了自己对宪法体系及各项制度的独到见解和认识。历经30多年的积淀,形成最终专著文稿《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的出版,在学界及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他的专著已成为宪法学研究生的选择书目,许多学生都坦言受益于此书良多。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2001年5月21日,州委常委会做出修改自治条例的决定。这给了延边法学工作者拓荒的机遇,更是一次的艰难挑战和考验。李宝奇当仁不让,义无反顾。为进行学术上的探索,李宝奇给自己加担子,酷暑严寒,笔耕不辍。当时,李宝奇还担任着大量的教学工作。就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李宝奇参与了这次条例的修改工作的全过程,整个工作涉及7章58条122款,这是自治条例脱胎换骨的一次大修订,影响深远。

宪法理论博大精深,30余年来,李宝奇一直关注着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有关宪法学的新问题,孜孜以求,勤奋不已。他深入研究宪法学具体领域中诸多问题,先后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获得业界赞誉。面对各项荣誉,李宝奇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在他看来,研究法律的学者,不仅要认识到法治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更要意识到自己在中国法治建设中所肩负的使命。

多年来的教学研究经历,使李宝奇的法学理论功底越积越厚实、越积越有重量。他治学严谨,同时又一向以务实著称,使他对我国法律教育、人才培养的利弊洞若观火。近年来,他大胆地探索改革传统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他认为,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最明显的缺点,就是课堂教学与法律实务联系不紧密,两者相脱节,以至于一个法学院毕业的学生要用两到三年时间过渡,才能胜任法律工作,有的法律系毕业生连起草合同也不会,因为他们在学校期间,根本就没有熟悉法律工作基本程序的机会,有人甚至连正式合同也没看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与实际需求不能合拍,无法对接。

“我们要特别注重法学人才法律思维和法律实用能力的培养,要想办法医治学法律学生法律实用能力差的通病。”多年在教学前沿和法律实践工作一线的经验,使李宝奇深深体会到,就如学医要重视临床一样,法律实务色彩很浓,要让法律毕业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得到好的评价, 尽量缩短融入实际部门角色的过度期,必须改变大学培养法律人才的模式。在他的倡导下,法学院组织策划协调全校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上街义务法律咨询,课堂模拟法庭展演等,同时,他鼓励年轻教师利用所学走进社会兼职,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参与义务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

监督尽职责 十年不了情

李宝奇连续3届当选州人大代表,已经履职10余年。想起当年最初当选为第十二届州人大代表时,李宝奇至今兴奋不已、记忆犹新。当时他既激动又高兴,凭借一线教师“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参加州两会。而现在,丰富的履职经验让李宝奇觉得人大代表更多的是一种责任:“连续三届的履职,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将老百姓的诉求反映上去,现在感觉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了。”特别近些年来,务实高效的会风,浓厚的民主气氛,越来越使李宝奇参会热情高涨,成为州两会的活跃人物。

  每次开完两会,李宝奇都感到收获颇丰,也让他觉得必须充实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十几年来,他一方面不停地学习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则马不停蹄地做调查研究。李宝奇说,“只有这样才能了解群众诉求,也才能提出更有份量的议案和建议。”

10余年间,李宝奇共提交建议、议案10余件,推动了很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落实解决。

2010年,李宝奇提出“关于州校合作,共建延边人才工程建议”。他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延边一些企业人才短缺,尤其是一些特殊岗位人才青黄不接,而延边大学作为人才培养基地,正好可以将二者相互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携手促进地方产业转型和大学教学转型,同时办延边人民满意的大学。最终,今年3月,延边州政府与延大签署新一轮全面合作协议,翻开了州校合作事业的新篇章。2011年11月24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州人大代表们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六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李宝奇作为人大代表直抒胸臆,他建议:在“主要任务”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里,将第七条“深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大我州民族自治条例法制宣传力度……”修改为“深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大我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法制宣传力度……”。同时,鉴于《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应排在宪法之后。因此,应将第七条前移为第三条,其他条依次后移。

求真务实,高屋建瓴。李宝奇的建议得到各方高度重视,也得到人大代表的一致呼应。

推进延边法制建设,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法律人应有的一份担当。李宝奇努力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使延边的法律得到更好地实施。

作为一位法学教授,李宝奇肩上拥有多重身份。他是州人大常委会委员、担任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工作中时常遇到教学任务与人大代表工作时间上的矛盾,他每次都会合理巧妙的解决,做到两兼顾、两不误。他给自己立下规矩,有会必出席,逢会必提议。他把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当做自己的政治生命。

李宝奇认为,延边的民族地方立法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符合自治州的实际。在保持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一致的前提下,延边应该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结合延边州实际,围绕中心,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特有的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优先安排国家尚未立法而延边州亟需的立法项目,以充分体现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同时做到在法规选项上立足现实需求,在法规内容上注重探索创新,在法规体例上力求简洁实用。

法治中国从我做起

“女士,您提的这个问题涉及到民法,我给您分析一下……”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宝奇教授的身影出现街头义务普法现场。他带领10多位专家,主动走进延吉市百货大楼购物人群,向他们发放宣传单,宣传与广大百姓关系密切、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法律知识,并对市民提出的民事、刑事、婚姻、行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引起了热烈反响。

“让法律为更多的百姓服务,让我们所学有更多所用。”这是州人大代表、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宝奇说的最多的话。李宝奇自1983年起在延边大学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以来,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省、州科研课题;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韩国修宪历史及其政治制度变迁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学》,获得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吉林省首届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荣获中共延边州委优秀共产党员、全州普法20周年“模范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作为三届州人大代表,李宝奇作为主要成员,亲自参与和见证了延边从2003年到2012年制定的24部单行条例的制定与修改,这一时期是延边民族地方立法的快速发展期。立法制度逐步健全,立法手段丰富,立法质量提高。10年间新制定的40多部单行条例,走在了全国30个自治州的前列。 

 “我一直尝试着发挥自己法律专业这方面的优势,在推动延边州法治建设中,起到更大的作用。”李宝奇说,前不久,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让老百姓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和正义,这番话对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延边州宣讲团成员,李宝奇不辞辛劳,先后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延吉市党政机关干部、州人民银行、延边大学理论中心组等单位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法理真谛。他还深入企业和街道开展宣讲活动,连续三周时间共举办宣讲10多场、受众3000多人。做为一名法学工作者,李宝奇认为,当下他和他的教师团队贡献最大的应该是向百姓宣讲法律知识,而这将是一段时间的工作常态。

李宝奇是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作为一名法学教授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同时还兼任多重社会身份。对此,李宝奇表示,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在安排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优先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而且在他履职方面,学校和学院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他积极参与人大等组织的基层调研活动,也爱和群众打交道,了解群众的诉求。他称,“自己本身来大学自教学一线,会比较注重调研和交流,通过这样发现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搜集群众意见,以议案建议的形式提交,推动问题解决。”

李宝奇说,作为一名高校人大代表,希望高校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自身作用。延边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和“211”重点大学,具有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职能和人才集中、科技能力水平高的优势,地方要很好地运用这些资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延边大学学科门类齐全,一些研究成果的水平达到国家级甚至国际级,地方和学校要努力搞好“产、学、研”结合和校企合作,将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和成果进行转化,服务于延边经济社会发展。

“长江后浪推前浪”,李宝奇谦逊地称自己已成为“前浪”。新年的两会即将召开,李宝奇已提前准备好了议案和建议,其中有涉及加强法律实施和三农问题、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建议。

李宝奇,一位法学研究者,一位法律传播者,一位地方法制建设服务者,他的肩上放不下那份沉甸甸的责任。

(特约记者  王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