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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4第三期

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

2014-09-15 14:39:29

为进一步推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执行,了解和掌握条例在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实际作用,深入剖析条例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的监督,不断改进立法工作,7月22至30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兆丽为组长,以城环资工委主任林哲浩、法制工委主任胡忠伟、州政府法制办主任李中庆、州环保局局长尹永日、州水利局副局长申勇、州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高广岌、蔡松男、委员李淳哲、李跃鹏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立法后评估组一行,先后到敦化、安图、延吉开展专题调研。

评估组相继来到敦化市第一水源净水厂、小石河水库,安图水库及其上游,延吉五道水库及其上游,听取水库相关负责人关于水源保护情况的介绍,逐一察看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情况、水库及其上游的相关保护设施、水量储备、水质现状、污染源分布等情况;在所到县(市)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不仅听取了县(市)人民政府的专题汇报,而且与当地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发改委、住建局、卫生局、农委、畜牧局、国土局、公安局、交通局、法院、检察院和水源保护区、水库经营管理者、自来水公司以及水源周边住户、城市用水户代表进行了充分座谈,就水源保护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等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另外,还分发、组织填写、回收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分不同层次调查不同群体对条例及其贯彻执行情况的认知程度,并广泛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州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