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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4第一期

关于延边少数民族地区检法两院人员参加公务员考试用本民族语言应试的建议

2014-04-08 14:19:37

延边是我国朝鲜族的最大聚居地,朝鲜族等少数民族人口86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39%。从延边司法工作开展情况看,双语诉讼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0%以上。目前全州法、检“两院”人员构成看“双语”人才严重缺乏,已到了影响正常工作的程度。近来年,我州检法机关虽然招录和选调了一些人员,但大都难以同时满足国家规定的两个身份条件。目前,国家在司法考试给予少数民族特殊照顾,少数民族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加司法考试。但参加公务员考试必须用汉语参加公务员考试(含笔试、面试),这就造成少数民族考生自身的优势能力无法充分发挥出来,在考试中同汉族考生和就读于汉族学校的朝鲜族考生相比,处于明显的劣势。为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去年,我州全国人大代表曾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已提出“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建议,中组部等部门也对此进行了研究和答复。根据中组部的意见,按照工作权限,此事可由省公务员管理局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对此,建议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能否考虑我州司法工作的特殊性,适当考虑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