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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7第一期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04-01 10:57:38

 

——2017年1月9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春山

 

一、坚持服务大局,为延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树立正确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十二字方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服务重大项目、服务企业发展等工作意见,与企业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推行招投标“阳光操作”和防控风险检察建议等制度,为延边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服务发展措施。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司法并重;坚持惩防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正常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正确区分出现偏差与钻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合法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正确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9人、起诉730人,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90人,起诉708人。

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38人。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1件139人。依法慎重办理涉及企业家、科技创新人才、经济管理干部三类群体案件,特别是对企业负责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企业账户、款物慎重查封、扣押和冻结;对涉案企业和经营者的信息慎重披露,坚决防止因办案把企业办垮。为帮扶村争取资金500多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困难55件,特别是2016年重点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93人。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打防结合保稳定。顺应人民群众平安要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02人,提起公诉13139人,其中,批捕毒品犯罪508人,起诉1065人;批捕外国人刑事犯罪61人,起诉80人。突出打击重点,对暴力恐怖、黑恶势力、绑架杀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应严必严,依法严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轻微刑事犯罪快速办理、刑事和解、以案释法等机制,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和老年人犯罪,当宽则宽;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采用附条件不起诉等司法保护措施,切实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不批捕1723人,不起诉1830人。

注重惩防并举反腐败。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93件510人,其中大要案352件,县处级44人,地厅级2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70件34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11件,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延边州检察机关被中纪委、高检院选调参办了三起省部级职务犯罪案件。延边州院代表吉林省在高检院作农业保险、矿产开发等领域专项工作经验介绍。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发出检察建议217件,开展警示教育364次,查询行贿犯罪档案9072次,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建章立制。

强化诉讼监督促公正。依法监督刑事立案、刑事撤案550件,纠正漏捕、漏诉867人,提出刑事抗诉90件。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毒品犯罪、危险驾驶等专项监督工作,监督立案85件101人。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770件,依法监督纠正18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96件,监督变更强制措施240件。清理久押不决案件6件26人。推进民行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428件、调解监督88件、虚假诉讼监督240件。开展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管理、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专项行政执法检察24次,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412件,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

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护。对侦查机关立案不当的,监督撤案,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不起诉。支持法院对个别案件证据不足、久押不决的案件,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发生。严格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坚决纠正,对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对徇私枉法、枉法裁判构成犯罪的,严肃查处。

三、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自身建设

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州委和省检察院部署,全面推进员额制、责任制、大部制等司法体制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通过考试加考核,遴选产生222名员额内检察官,员额比例33.9%。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延边州检察机关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改革试点工作。

规范司法强化基础。州院集中开展了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逐一进行自查,查摆出六大方面262个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制定方案逐条整改落实,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以司法办案人员为重点,组织业务培训1600人次,开展了教育培训、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业务竞赛等活动。

忠诚履职接受监督。正确把握政治方向,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树立以忠诚为本色、以效能为本领、以品格为核心、以能力为重点、以政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着力打造政治可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2013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有15个集体、22名个人荣获国家和省级表彰奖励,各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州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州政府、州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未来五年是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创美好未来的决胜阶段。全州检察机关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州绿色转型、开放先导、文化引领、县域突破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更加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政治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报告。二是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精准地服务重大项目、保护税源经济、支持产业转型,坚持严格司法与促进发展、支持改革相统一。在办案中优先考虑企业发展,依法实行对企业负责人的特殊保护政策。三是更加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参与做好政治安全、金融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风险防控工作。坚持保障人权和监督公权的理念,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有更多的获得感。四是更加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司法责任制、检察管理、业务考评、监督制约等制度体系,确保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五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治检,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规矩人,用铁的纪律带出钢铁般的队伍。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