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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7第五期

关于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11-15 10:17:33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纪凯奇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7月下旬,州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察看了州法院立案大厅、档案室、执行指挥中心、和龙市法院科技法庭,调阅了部分执行案件卷宗,听取了州及和龙、延吉等八个县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律师代表、执行干警等进行座谈,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州法院共有执行干警170人,其中专项政法行政编107人,事业编16人,工勤编9人,聘任制人员47人,专项政法行政编制人员占法院行政编制人员总数的15.12%。其中,员额法官40人,占执行局行政编制人员总数的39.20%。编制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94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2人,平均年龄为40.6岁。

2015年至2017年8月,全州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25550件,同比增长66.53%,执结20485件,同比增长54.51%,执结率为80.20%,执行到位金额29.89亿元,同比增长203.58%。共受理执行异议案件772件,同比增长250%,结案728件,同比增长258%,结案率为94.30%。

同期,州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1008件,同比增长89.80%,执结447件,同比增长9.80%,执结率为44.30%,执行到位金额13.32亿元,同比增长76.30%。共受理执行异议案件140件,同比增长483.30%,结案128件,同比增长433.30%,结案率为91.40%。共受理执行复议案件101件,同比增长32.90%,结案97件,同比增长27.60%,结案率为96.04%。

近年来,全州法院以“公平效率”为主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执行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全面开展执行攻坚活动。一是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全州两级法院把清理执行积案作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突破口。确立了“先易后难、分批化解、稳步推进”,确保年底前全部化解的工作思路。采取对有财产或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强制执行一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本”(本次终结)一批;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依法移送破产一批等“九个一批”措施,积极执解积案。通过加大救助力度来化解积案,先后司法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174件,救助金额581万元。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截止8月底,全州法院执行积案7668件,(其中州法院777件)中,已清理执行积案6122件,占积案总数的79.84%;州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754件,占州法院积案总数的97.04%。二是开展民生案件专项行动。两年来,全州法院组织两次涉劳动报酬、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采取有力举措,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8月底,全州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562件,执行到位金额3573.84万元。三是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活动。今年8月,全州法院组织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79件,执行到位金额2986.32万元。通过重点案件执行攻坚,成功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到位金额2658.12万元。

(二)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州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已基本实现了从传统的人员跑腿型向网络信息型的转化。一是全面建立了信息化系统平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几年来陆续建立了全州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与银行、房地产等相关部门有效对接的执行查控系统(包括最高法院总对总的查控系统和延吉市法院建立的点对点查控系统),网络拍卖变卖等资产处置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网络曝光、限制被执行人投资、出境、高消费等),搭建并运行执行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案件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系统等六大执行案件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了执行案件统一指挥、节点管控、网络查询、拍卖、公开等信息化水平。二是全面应用信息化系统办案。全州两级法院执行案件已全面实施信息化办案模式。比如,在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身份信息;在网络拍卖系统处置执行财产;在惩戒系统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执行案件信息化已深入到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遏制了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以及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和协助义务人不愿协助等问题。截至8月底,全州法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累计查询银行存款信息19650次,查询金额12.87亿元,冻结金额5.41亿元。共进行网拍卖1730次,完成759件案件拍品的拍卖,成交231件,成交金额2.10亿元,平均溢价率为19.55%,节省拍卖佣金1071万元。

(三)强制执行成效显现。一是通过集中攻坚活动传导执行威力。今年4月24至28日,全州法院共投入警力353人,执行车辆193台、执法记录仪238台,集中执结案件201件,执行到位金额10019.24万元,发放执行款8994.64万元,达成和解44件、和解金额335.26万元。二是运用强制措施发挥惩戒作用。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联系,采取移送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及拒执“三罪”案件线索,不断加大对 “三罪”的打击力度。截止8月底,司法拘留464人,罚款11.78万,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三罪”案件线索29件36人;检察机关起诉10件14人,均已作出有罪判决。达到了惩处震慑的效果。三是发挥其它措施的震慑作用。在运用媒体曝光,限制出境、高消费,悬赏举报、搜查、审计、律师调查函、列入失信人名单等手段的同时,采取向公安机关提请作废被执行人护照、移送公安机关协查控制被执行人等新措施,不断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惩戒力度。截止8月底,全州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281例,其中自然人6136例、法人1378例。共向当事人发出律师代为调查令298件331份,涉及财产564.90万元,实际执行276.14万元。15%以上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挥了新措施的效能。

(四)加大执行案件管理。一是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全州法院全面梳理执行案件系统数据库,在明确案件各个节点相关人员职责的基础上,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确保案件全程职责清晰透明、公平高效。通过全面梳理系统各项数据,纠正信息13191条,补录案件4347件。二是严格案件款物管理。全州法院全面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实行“一案一账户”精细化管理制度,做到了专款专户、专款专支、专人专管,确保对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在全州法院集中解决案款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共查出执行案款暂存1709笔,6564.21万元。经排查核对,已清查处置4148.34万元。其中,州法院共46笔,801.74万元,发放692.83万元。三是完善案件公开渠道。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执行信息和执行裁判文书。开展执行见证活动,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见证执行案件,促进执行公开、赢得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上的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跟踪报道典型案件执行过程,扩大了执行工作社会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执行申请人在民事活动中防风险意识不强,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不规范、欠缺担保条款,忽视对被执行人信用情况的考察,不能及时督促和监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不善于运用保全措施等,片面地认为执行工作的好坏都是法院的事情。一些被执行人则利用各种形式逃避履行义务、规避法院执行。有的玩起失踪,有的转移、隐匿财产,有的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身份干预执行,有的甚至铤而走险暴力抗拒执行等。如,近年来,全州法院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有6860人。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二是部分协助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离不开银行、土地、建设、房产、车辆、工商等部门的协助与配合。但是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以及协作机制和法律不完善等原因,有的部门以有内部规定为由不予配合,有的故意设置障碍不予协助,有的拖延履行协助义务,甚至是给当事人通风报信,有的地方和部门给个别企业戴上“重点企业”保护伞,或者为被执行人开脱说情等。

三是执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还不高。虽然建立了执行指挥、网络查控、曝光、评估拍卖、流程管理和信息公开六大信息系统平台,但是,一体指挥协调的力度还不够,“点对点”的地方网络查控系统还不完善,合力惩戒的作用发挥得不够理想,流程及公开信息范围还有限等。执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有些关系还没有理顺,工作衔接不畅。比如,财产保全与执行的配合问题、执行与破产的衔接问题等。对新的执行措施探索应用的力度还不够,比如,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审计调查等。

四是执行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由于历史原因,全州法院执行力量偏弱,编制少,员额法官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年龄偏大。尤其是州法院人员配备不足,平均年龄近五十岁,执行力量弱的特点更为明显。近年来,延吉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量大幅度提高,案多人少的矛盾最为突出。部分人员大局意识不强,为民执法观念淡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能力不强,作风不扎实。有的对当事人生冷硬,有的执法理念落后,不能很好运用信息系统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的现象仍然存在等等。

三、几点建议

(一)要加强领导,凝聚共识,形成破解执行难的良好氛围。全州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理解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执行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执行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要紧紧依靠州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政协及社会的监督,积极主动汇报工作部署和遇到的问题,善于借助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想方设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要运用好典型案例教育的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和抗拒执行的打击和曝光力度,积极营造尊重法院裁决、自觉履行法院裁决的社会氛围。

(二)要转方式,强管理,提高执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六大系统平台”,不断健全信息化体系及各配套措施,实现设施全覆盖、无死角、无漏洞,确保联动机制运转畅通,彻底转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执行模式。要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强化惩戒力度,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对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制裁;建立健全委托审计调查、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并依法掌控被执行人财产。要进一步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确保联合惩戒规定落地生根,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司法评估和拍卖管理,扩大网络评估拍卖案件范围和数量,增强财产处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及时有效兑现债权人权益。要完善案件流程信息管理,加强对各节点数据的录入和管控,有效克服消极、拖延、乱执行问题。

(三)要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执行质效。要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继续推动执行实施权与审判权的科学合理分离,形成审判权对执行权的有效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作用,综合运用联动机制,加大执行调解力度,规范指定、提级、异地交叉执行管理,提高执行实施效率。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深挖内部潜力,理顺各种关系,完善相关工作衔接机制,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建立和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机制,实现退出和恢复自动衔接。完善保全和先予执行协调配合,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提示,从源头提高执行效果。推动“执转破”工作,解决“僵尸企业”遗留问题,发挥破产制度在化解执行积案的作用。大力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利用好执行人员专长,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机制,推动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机制建设,深化涉及党政机关、民生等特别案件执行机制改革,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为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大力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优化全州法院执行队伍结构和人员配置,充实并提升执行力量,保障执行任务与执行人员的合理对接。州法院要抓紧按比例配齐执行人员,延吉市法院要根据案件增长充实执行队伍。要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执行局员额法官比列不得低于其他业务部门,探索从司法警察中配备执行辅助人员。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纪律和警示教育,增强 “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公正司法”的廉洁意识,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自觉将“五个严禁”理念融入执行工作。要加大专业化、现代化建设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为执行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学习培训机会,使他们尽快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现代化、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专业技能,提高执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敢于攻坚克难的执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