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延边人大2017第五期

关于我州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7-11-15 10:16:00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燕铭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我们于7月份成立由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调研组,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到部分县市对我州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朝鲜族文化工作现场、调阅相关县市和部门情况资料等方式,对全州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掌握,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础建设日益夯实。州和县市围绕朝鲜族文化的传承创新发展,注重文化统领,纳入发展规划,传承保护与产业发展同步谋划,切实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衔接。2007年,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扶持民族文化发展若干政策》,朝鲜族文化发展上升到全州重要地位。2015年6月,我州颁布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朝鲜族非遗保护条例”),将朝鲜族非遗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2016年12月,州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文化引领”发展战略,提出建设“中国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朝鲜族文化发展方向。州和县市教育部门将朝鲜族非遗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保障了朝鲜族学生的传统教育。延吉将元宵、端午、秋夕等民俗节日固定化,通过经常性的展演加大传承力度;图们出台朝鲜族非遗传承工作意见,强化文化传承的政策保障。各部门、各县市多措并举,构建了朝鲜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局面。

(二)传承活动日趋活跃。一是通过全国调演、巡演和展演活动,传承朝鲜族文化。州政府文化部门组织文艺团体和非遗项目随文化部“根与魂”非遗传承活动,到香港、澳门、台湾等地推介民族文化,并先后在央视元宵节晚会、奥运会、世博会上尽炫民族文化风采。二是通过各种节庆活动,传承朝鲜族文化。金达莱、图们江、辣白菜、酱文化等旅游节庆活动接连不断。州庆65周年期间,延吉、图们、安图集中安排了数十项民俗展演活动,为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搭建了平台。三是积极开展争创吉尼斯世界纪录活动。图们市最大规模长鼓舞表演、汪清“千人象帽舞”、延吉“牙拍舞”、龙井伽倻琴千人弹唱创世界吉尼斯纪录,增强了群众对朝鲜族文化的热情,扩大了朝鲜族文化国内外影响力。

(三)文化精品不断涌现。州和县市注重朝鲜族文化传承发展的持久效应,积极扶持民族文化精品。一是政府主导作用明显。2015年,珲春、安图先后成立县市朝鲜族艺术团体,打造集朝鲜族歌舞表演、乐队表演、艺术创作为一体的综合性文艺团体。目前,除延边歌舞团外,各县市都有政府财政支持的专业演出队伍,朝鲜族文化展演能力得到加强。二是知名文化品牌逐步形成。继《妈妈的酱汤馆》《海兰江畔稻花香》《长白山下我的家》《轨道》等一批影视作品之后,大型原创歌舞剧目《长白山阿里郎》《放歌长白山》《阿里郎花》等多次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文化部“文华奖”评选活动并荣获“金奖”及“文华奖”等,《盛世长鼓》荣获文化部“群星奖”;唱剧《沈清传》荣获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剧目金奖”,填补了中国朝鲜族唱剧空白。这些文艺精品的推出,有力提升了我州朝鲜族文化知名度。

(四)非遗工作扎实推进。随着朝鲜族非遗保护条例的实施,非遗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建立健全四级名录体系,实现朝鲜族非遗分级保护。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国家级名录17项,省级名录83项,州级名录112项,中国朝鲜族农乐舞于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中国目前唯一入选的舞蹈类项目。二是加强对传承人的支持与保护。命名州级代表性传承人134人。其中,农乐舞传承人金明春、朝鲜族乐器制作技艺传承人金季凤、伽倻琴艺术传承人金星三、盘索里传承人姜信子等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确定了54人为省级传承人。非遗传承补贴逐步得到兑现,今年3月,州级以上非遗传承人全部获得了由州政府发放的传承人补贴。三是阵地建设加强。州政府先后命名农乐舞传承基地、朝鲜族乐器传习所等32个传承基地和17个展示点。培育了汪清象帽舞之乡、珲春洞箫之乡、图们长鼓舞之乡、龙井伽倻琴之乡等一批特色文化乡镇。图们中国朝鲜族非遗展馆影改造升级,响力持续扩大,州博物馆及部分县市博物馆也将朝鲜族非遗作为重要展示内容,成为宣传中国朝鲜族文化的主阵地。四是注重朝鲜族文化文献的研究整理,先后出版《中国朝鲜族风俗》《延边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中国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中国朝鲜族传统料理》等一大批图书文献,为研究朝鲜族文化提供好的资料。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朝鲜族文化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下有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认识和重视均不够到位。对于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工作,一些部门和领导存在“喊的多、研究的少、落实得更少”问题,有的对朝鲜族文化认识片面狭隘,对州党代会提出的“文化引领”“中国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这一目标任务领会不深、认识不到位。朝鲜族非遗保护条例于2015年颁布实施,一些领导还存在不了解、不知道现象,甚至还包括一些文化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多数县市未将条例的主要精神予以实施,部分县市甚至对条例的宣传活动都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的建设与发展。

(二)投入不足制约了传承发展。近年来,全州各级文化设施条件有效改善,但是有些设施仍不完善,设备不健全,严重地影响了群众的文化需求。州里至今没有一座州属综合剧场,许多大型文化活动难以有效举办。县市发展不均衡,部分县市公共文化馆舍面积虽然达到国家标准,但是设施设备条件仍较落后,信息化水平低。朝鲜族非遗保护条例中明确了传承人、传承项目同级保护的原则,但是朝鲜族非遗传承项目保护至今未能落实补贴,传承基地、传承所建设滞后,传承活动没有保障;工作经费不到位,无法进行有效的非遗挖掘和申报;多数县市连每年十几万元的朝鲜族非遗传承经费未能列支,影响了传承积极性,严重制约着朝鲜族文化的传承发展。

(三)文化人才流失严重。编制难以兑现、工资待遇低、保障制度不健全,导致民族文化人才留住和引进非常困难,优秀的朝鲜族文化人才严重稀缺。延吉朝鲜族艺术团有近一半的临时演员,他们多是高校艺术专业的朝鲜族青年,每月收入仅一两千元,甚至晚间演出起码的交通补助都难以兑现。延边大学艺术专业朝鲜族毕业生延边就业的越来越少。朝鲜族演艺团体优秀演员竟相离开,高校优秀的朝鲜族毕业生或有成就的朝鲜族文化艺术人才不愿意到延边工作,我州的朝鲜族文化后继力量严重不足问题日益严峻。

(四)非遗保护难度较大。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民俗文化资源的延续发展,需要传承人进行口头或技艺传授。但是,由于受到保护经费、传承人、展示基地等条件限制,许多非遗项目难以有效开展保护、展示活动。如盘索里、溪琴、绩麻舞等朝鲜族非遗项目,目前能够唱好、弹好、表演好的人员非常少,现有传承人年龄偏大,年轻人又大都不愿意从事此项工作,致使许多朝鲜族传统民间文化项目濒于失传。

四、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府主导。中国朝鲜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朝鲜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是州委着眼于延边改革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一定要把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认识,作为落实州十一次党代会重要举措加以认真研究、努力推进。要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朝鲜族非遗保护条例。建议州政府适时组织条例宣讲团,通过深入县市开展宣讲活动,全面促进条例的相关条款落到实处。

(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阵地建设。积极谋划延边大剧院等一批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力争在建州七十周年之前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整的文化信息化设施。要重点扶持和打造具有民族特色文化乡镇,积极推进民族文化与现代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使之成为民族文化重要的传承、展示载体。各县市政府要认真落实条例关于非遗项目同级保护的原则,切实将传承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通过对项目经费、工作经费、传承人保护经费制度化支持,促进朝鲜族文化的良性发展和传承创新。

(三)重视人才建设,保持文化活力。要坚持留住人才和引进人才政策“双管齐下”,在注重引进优秀人才的同时,更加注重留住已经在我州各级各类民族文化工作战线上的特殊专业人才,通过他们的吸附效应,带动更多优秀的朝鲜族文化人才的回归。各级政府应尽快制定优秀文化人才留用政策,并针对重点民族文艺团体和技艺团队制定专门的待遇保障措施,使朝鲜族文化传承人有地位、有待遇、有发展,成为热爱家乡、传播家乡的主力军。建议州和县市政府分别设立文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有高超技艺、杰出成就、德艺双馨的文化人才在创作研究、参与文化交流、学习深造等方面给予扶持,通过培养一批朝鲜族文化领军人物,引领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

(四)加强非遗普查,抢救保护共举。切实加强对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对普查发现的非遗项目,要做好认定、申报工作;对保存完整、特色鲜明、群众影响广泛的非遗项目,要积极争取省和国家的支持,纳入更高层级的名录范畴。对于濒临失传的非遗项目,要做好抢救性保护。对已经失传的项目,要做好记忆性保护工作。加强对朝鲜族非遗项目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积极搭建传承活动的交流学习平台,调动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积极性,壮大传承人队伍,提升文化传承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