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人大2017第三期
金相镇率立法调研组开展《延边州湿地保护发展条例》立法前调研
2017-07-28 16:14:11
6月19日至22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相镇为组长,部分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州人大代表为成员的立法调研组,在我州开展《延边州湿地保护发展条例》立法前调研。州政府副秘书长李文春、州湿地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张恩斌随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敦化、汪清、图们、龙井、和龙等县市,实地查看了敦化雁鸣湖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汪清上屯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龙八家子古洞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图们凉水稻田蟹育苗基地、敦化吉祥泥炭厂,听取了州政府关于全州湿地和湿地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和林业、发改、国土、环保、水利、农业、畜牧、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湿地和企业负责人共同座谈。
会上,金相镇副主任指出,湿地是水资源的“贮存库”和“净化器”,是“物种基因库”,是“储碳库”和“吸碳器”,也是孕育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发展延边湿地,对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探索经济绿色转型发展路径、维护边疆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为保护和发展延边湿地,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延边州湿地保护发展条例》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此次立法为契机,切实增强保护和发展我州湿地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制定条例时要立足我州实际,突出“两大主线、三大原则”,即:一是严守保护红线,确保天然湿地不再人为减少一寸;二是立足发展绿线,全力壮大湿地产业发展湿地经济;三是突出试点先行、科技支撑、法制保障三大原则,不断探索创新湿地工作新路径。确保“保护”和“发展”双管齐下,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州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办公室主任 孙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