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延边人大2017第六期

国家尘封档案中的延边故事

2018-01-15 15:56:29

  珂

人有一种特殊的情感,不论他离开家乡有多久,一旦看到或者听到与家乡相关的信息,都会引起他的极大关注。这就是乡愁吧!

1979年离开家乡——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到现在已经38年了。自1986年吉林大学毕业至今的31年,我一直在全国人大工作。这几年,在工作查阅档案过程中,看到一些有关延边历史上人和事的记载,感到格外亲切。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65周年之际,我俯拾全国人大历史碎片,讲述全国人大档案中的几则延边故事,以表达对家乡的思念和美好祝愿。

——“我们以实际行动拥护宪法遵守宪法”

“我衷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完全同意刘少奇委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自从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宪法草案后,吉林省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成立,1955年12月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改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笔者注)人民,展开了广泛的宣传讨论,他们说:‘我们所享受的民族平等权利,在国家根本大法里固定下来了,今后我们将永远享受这样的权利,我们坚决用实际行动维护这个宪法。’”这是来自吉林省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的第一届全国人大朝鲜族代表朱德海,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9月17日全体会议上发言开头的几句话,它表达了包括朝鲜族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信念和决心。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开幕式上,毛泽东致词说:“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现在,细细地想一下,在60多年前,能够当上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一定是各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参加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样伟大的工作,对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和他们自己人生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啊!这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是多么的了不起啊!而朱德海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为了在一院制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体现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有适当数量的人大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我们的宪法和选举法都对少数民族的人大代表名额问题作了特别规定。我们知道,北京人民大会堂是1959年9月建成的,在这之前的第一届全国人大的5次会议和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共6次会议,都是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的。受怀仁堂场地容纳人数的限制,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都是1226人。据全国人大档案记载,第一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确定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是150人,其中朝鲜族代表4人。选举结果是少数民族代表177人,占代表总数的14.44%,这其中朝鲜族代表5人,分布在延边3人、辽宁1人、黑龙江1人。当时吉林省(不包括长春市)的全国人大代表总数只有11人,来自延边的朝鲜族代表就有3人,他们分别是中共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区委书记、自治区主席朱德海,延吉县小营村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金信淑,延吉县英成村黎明集体农庄主席金时龙,这说明国家对朝鲜族人民参加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给予了充分保障。

据全国人大档案记载,朱德海、金信淑、金时龙都是连任第一届至第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德海是1954年第一届至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的主席团成员,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信淑是第一届至第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那时,全国人大只设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两个常设委员会,只有少数全国人大代表能够成为这两个委员会的成员。朱德海、金信淑、金时龙担任全国人大的各种职务,体现了国家保障朝鲜族人民参加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政治安排。

朱德海代表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发言的最后说:“我们的宪法巩固了各民族人民革命斗争胜利的成果,集中地反映了各民族的共同愿望,并有力地鼓舞了各少数民族参加祖国建设事业的热情。我们决心以实际行动拥护宪法,遵守宪法,在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领导下,为完成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而奋斗!”

在这里还应该提到,朱德海是1949年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的代表,这个筹备会中只有6位国内少数民族代表;朱德海还是代行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正式代表(当时还有候补代表),并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协商建立新中国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朱德海代表在中国东北境内的120多万朝鲜族人民作了发言,他说,在我们中国东北境内的朝鲜(族)人民,能够有权力派代表参加今天全国人民的政治协商会议,来共同商讨建国大事,这对于我们朝鲜(族)人民,是莫大的光荣与无限的鼓舞。我们坚决拥护会议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三大文件,并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他在发言中还强调,东北朝鲜(族)人民是中华民族构成的一个部分,是中华各族人民大家庭中的一员!因此,我们东北的朝鲜(族)人民,就必须永远和中国国内各族人民团结一致,为建设新中国而奋斗!

——战士王少华舍身救朝鲜族母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汇编》第二册中,收入了来自沈阳军区的第二届全国人大解放军代表团赵兴元代表在1962年4月13日上午全国人大会议全体会议上的发言,其中的一段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1960年10月,某部战士王少华同志正在山上劳动,看见了一只大黑熊在追一个怀抱小孩的朝鲜族妇女,眼看这母子二人有生命危险,王少华立即冲上去,赤手空拳与大熊搏斗,当逃出的朝鲜族妇女喊来附近群众救援时,王少华同志已被黑熊扑倒在地,身负重伤。”

赵兴元代表的这段话,让我马上回想到,小时候父亲给我讲过的《延边日报》报道的解放军战士徒手斗黑熊、舍身救朝鲜族母子的故事。那时,我还不满6岁,没上小学,只认识很少几个汉字。但《延边日报》那篇报道配发的插图中战士只身与黑熊搏斗救人的画面深深印刻到我的头脑中:一位年轻的解放军战士挥起军用铁锹,一只又胖又高的大黑熊正扑向战士,战士身后是惊慌奔跑的朝鲜族母子。

赵兴元代表在发言中对这件事情的介绍只是寥寥数语,也没有交代事情的发生地。那么,这会不会是我记忆中50多年前发生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的故事呢?能这么巧吗?赵兴元为什么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讲述这个故事?

故乡情结促使我一定要搞清楚这一连串的问题。我用了几天时间查阅核实相关资料,又打长途电话请延吉市我的中学同学到延边图书馆查到了1960年11月12日出版的《延边日报》,该报第三版有关这件事情的报道《徒手战黑熊,舍身救母子》,我确认赵兴元代表所讲述的就是我记忆中这个刻骨铭心的故事。事情发生在1960年10月12日下午,地点在延边州的和龙县和龙镇太平管理区的山里,王少华当年20岁,是1959年入伍的四川籍战士,被救朝鲜族妇女叫金粉玉。赵兴元当选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某师副参谋长,并连任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赵兴元代表的发言,介绍了沈阳军区支持地方建设情况和参加抢险救灾、舍身救人的几个生动事例,王少华救朝鲜族母子的事迹就是其中的一例。他在发言中说,每当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虽赴汤蹈火,军队也都是勇往直前。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今天,我在全国人大档案中读到这个故事,勾起了我对家乡的思念。当年的年轻战士、现在已过古稀之年的王少华如今怎么样呢?被救的朝鲜族阿妈妮您还好吗?被救的儿童应该快到耳顺之年了,你在哪里?我很想知道你们的消息。

——金时龙代表创办全国第一所农民大学

上个世纪60年代,我在延吉市上小学时,就知道金时龙这个人很有名,但不懂得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也不知道他是全国人大代表。金时龙是全国劳动模范,是延边农业战线的一面旗帜,他1951年创办了延边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多次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1958年5月4日《人民日报》头版报道,我国第一所农民大学——延边黎明业余农业大学在同年的5月1日诞生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县东盛乡。第一批经过考试入学的51名学员,都是几年来参加农业生产的高中毕业生和参加农业生产或参加基层工作3年到8年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和乡干部。学习年限为3年,设有土壤学、农业化学、农业生产机械学等12门专业课程。这就是全国人大代表金时龙在延边州和延吉县等各级党政机关支持、关心和有关方面帮助下创办的业余农业大学。据全国人大档案记载,当时,延边黎明业余农业大学请公社党委书记讲政治课,请社长讲经营管理课,请有水稻培育经验的业余大学学员讲水稻培育课,请延边农学院的教师讲授基础课,请有丰富经验的农民做生产实习指导。

据全国人大档案记载,在1960年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4月8日的全体会议上,金时龙代表发言介绍了他所在的延吉县东盛人民公社农民业余教育的情况。他说,他们公社有公办全日制小学9所,初中1所,民办半日制农业中学两所(包括1个高中班),业余教育有小学130个班,初中81个班,高中15个班,业余大学1所。全社有全日制和半日制学生4601人,还有2698人参加了拖拉机、牲畜、水稻、园艺等8个业余专业技术学校的学习。全社平均每两户有3名小学生,每3户有2名中学生,每30户有1名大学生,全社出现了“人人忙生产,处处读书声”的动人景象。我在延边20多年的生活中感受到,我国的朝鲜族是文明程度非常高的民族,他们重视教育,注重礼仪,讲究卫生,能歌善舞。

用现在的话说,金时龙是认真执行代表职务的称职代表。据全国人大档案记载,他多次在全国人大会议的全体会议上发言。在1962年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4月12日下午的全体会议上,金时龙代表发言介绍了他们是如何解决社员与社员之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问题、提高广大社员群众劳动积极性的。他介绍说,他们坚决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不得食的原则,具体办法是:健全劳动组织,搞好评工记分,按活搞定额、按定额评工计酬,推行按活搞包工,并且建立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在今天看来,虽然这些作法不免带有时代的烙印,但他们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搞定额搞包工的作法和建立责任制的工作思路,仍然是难能可贵、值得肯定的。

据新华社2002年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50周年时的报道,金时龙代表1954年9月到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晚宴时他所在的宴席上加了一小盘辣椒酱,这一尊重朝鲜族饮食习惯的安排细节使他激动不已。他从中体会到了党的民族政策。从这里我看到了当年全国人大的会务工作在各个细节上都考虑得非常周到。这样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我们全国人大的工作人员应该很好地继承。

作者简介:阚珂,1955年1月生于延吉市,1973年下乡到敦化县当知青,1975年回城到延吉市随机工具厂当工人,1976年到延吉市轻工业局工作。1979年考入吉林大学,198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全国人大工作。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秘书组组长(正局长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正局长级)、办公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厅新闻局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在是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