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人大2017第二期
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州调研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2017-06-09 09:54:44
4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带领调研组一行对我州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进行调研,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寿浩、副主任纪凯奇陪同调研。
4月11日,调研组一行到珲春市法院,旁听了破坏东北虎保护区环境案件庭审,前往珲春市板石镇孟岭村河口屯进行了实地查看。
4月12日上午,调研组在延吉召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调研会,听取了州检察院检察长金春山关于全州检察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省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闫立华关于林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中院、林区中院、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金寿浩在座谈会上表示,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以来,我州检察机关勇于担当、注重办案实效、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使延边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今后,州人大常委会将在依法监督的前提下,全力支持我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动这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陈伟根对我州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继续推进提出具体要求和希望。要求延边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大局意识,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关系问题;要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强化规范意识,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各级法院要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各级人大要加强调研视察,积极推动立法。
4月12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实地踏查了延吉市小营镇东光村9队粉煤灰污染环境案件现场。
(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办公室主任 董香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