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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6第五期

关于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6-11-05 09:53:45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金相镇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州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8月中旬赴敦化、安图、和龙等地,采取实地考察蜂业企业、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县市和州政府汇报等方式,对我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基本情况

我州地处长白山区,蜜源植物丰富,生态环境优良,养蜂历史悠久,素有“天然蜜库”美誉,蜂产业是我州重要的绿色生态食品产业,蜂蜜产量一直居全省首位。为鼓励和规范我州蜂业发展,州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6月颁布了《条例》。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州蜂业发展良好,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蜂业产值在我州畜牧业经济中占比达14.5%。安图县被中国养蜂学会命名为“中国蜜蜂之乡”,农业部批准在安图县松江镇建立了“长白山中蜂保护区”。目前全州蜂蜜和蜂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到13家,培育和引进了延边宝利祥、吉林汪氏等多家蜂产品加工企业,产品5大系列40多个品种。养蜂业组织化程度逐年提高,全州成立养蜂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组织54个,组织成员2000余人,组织化程度达60%以上。截至2015年底,全州养蜂户达3300余户,蜂群饲养总量20.8万箱,产蜂蜜8755吨、蜂王浆79.2吨、花粉162.3吨,总产值2.71亿元(具体数据见附表)。

为贯彻落实《条例》,2011年州政府制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办法》),对鼓励和扶持我州蜂业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定。州财政将“蜂业执法与蜂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每年为基层(县级)下拨技术推广资金。畜牧部门积极开展养蜂实用技术、蜂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了蜂农科学养殖技术及蜂病防控水平。质监部门定期在全州范围内对蜂场、养蜂合作社、蜂产品加工和经销企业以及大型超市进行蜂产品质量随机抽样检测,提升了蜂产品质量,净化了蜂产品市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经营方式较为落后,养蜂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一是龙头带动作用不强。我州的蜜蜂养殖目前仍以个人和家庭为主,养殖规模小、生产分散、管理粗放,标准化技术难以大规模化推广。二是产品精深加工不够。我州蜂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制约了蜂产品效益的提升。三是养蜂从业者老龄化严重。我州现有养蜂人员大多是五六十年代生人,由于长年野外作业,条件艰苦,年轻人普遍不愿意涉足,养蜂业后继乏人。                                                                                                    

(二)蜂产品市场体系不完善,产品知名度不高

一是缺少销售渠道,多为自产自销,产销严重脱节。二是品牌培育、包装和推介滞后,我州虽有“中国蜜蜂之乡”的美誉,但产品尚未形成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导致我州蜂蜜附加值低,优质不优价。三是我州本地蜂农虽然主产“成熟蜜”,但一些外地低质及不合格蜂产品冲击市场,影响了地产优质蜂产品销售,造成产品积压。

(三)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

《条例》公布施行至今已近10年,州政府出台的《条例实施办法》也已实施5年,但《条例》部分条款并未落实到位,尤其是蜂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和政策保障很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国家对蜂产业发展鲜有项目资金扶持;蜂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得不到贷款扶持;养蜂业未能纳入政策性保险。

三、几点建议

州委十届七次全委会提出,以产业发展为主攻方向,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实现我州医药、食品、旅游产业的跨越发展。我州蜂产业资源优势明显,是绿色食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突出绿色有机、精深加工,打造享誉全国的特色蜂产品生产基地大有可为,前景十分广阔。

(一)加快产业标准化建设,培养后续人才

一是优化布局,推行蜂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组织化、集约化经营,提高蜂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精深加工水平,努力创建一批高质量的蜂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和生产基地。二是加强蜂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蜂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引导蜂农科学养蜂,实现养蜂致富;积极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养蜂后备人才,扭转蜂产业后继乏人的不利局面。三是依托国家、省、州畜牧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养蜂生产的预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信息,为蜂业生产者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标准和品牌战略,加大蜂产品市场监管

一是促进蜂产品科技创新,突出精深加工,加快蜂蜜及蜂胶、蜂王浆等高附加值蜂产品开发,提高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条,扭转低端发展现状,打造我州高科技、高产量、高水准蜂蜜加工产业基地。二是鼓励和支持我州蜂产业形成技术标准群,推动我州蜂业及蜂产品质量优势成为国内及国际标准。三是加大品牌培育和推广力度,突出我州区位、资源、生态等蜂产品品牌优势,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效益。在“宝利”、“汪氏”等品牌的基础上,继续培育出一批质量过硬、消费者认可的质优品牌。四是积极推进长白山蜂蜜国家地理标识认证,加快“中华蜂保护区”建设。五是加强蜂产品市场监管,健全完善长效的监管机制。严格市场准入,清理整顿不合格蜂业生产经营主体,严厉打击蜂产品掺假造假、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合格市场主体的利益。

(三)加大对蜂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修订完善《条例》

一是整合国家扶贫资金,建设一批标准化蜂业生产基地,改善养蜂作业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环境,龙头企业带动,做大规模,做强产业,带动更多的养蜂户脱贫致富。二是加大政策资金和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推进养蜂政策性保险,解除蜂农的后顾之忧。

现行《条例》颁布至今近10年,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我州蜂业发展现状,建议从实际出发,尽快修订完善《条例》,更好地规范和促进我州蜂产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