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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6第一期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04-15 15:10:13

——2016年1月13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庾成日

一、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3619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053件。协助最高法院刑三庭和澳大利亚联邦人权委员会在延吉市成功举办了“中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培训班”,全国四级法院刑事法官及州内政法干警共190余人参加,受到最高法院的表扬。

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2203件,调撤10697件,调撤率为48.18%。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巡回审判,在医院、交警队等机构设立纠纷调解室,努力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不断完善小额诉讼、速审速裁机制,全年审结小额诉讼和速裁案件4559件,占一审结案23.94%。对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实行窗口化审理模式,由一个月内审结改为当天立案、当天审结,去年8月实施该模式后审结291件。深入探索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模式,全面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州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导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三年达到90%以上,走在全国前列。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全年执结执行案件7798件。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拘留89人,限制出境113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8件19人,判处刑罚1件1人。加大刑事财产刑执行力度,州法院执结21件,向州财政上缴没收财物折合人民币4483万元,退赔被害人264万元,支付民事债权338万元。

着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全年包保信访案件127件,已化解47件,化解率为37.01%,重点化解了一批缠访多年的信访积案,进京访总量明显下降。办理司法救助50人,发放救助款154.5万元。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去年5月1日实施后,全年立案17956件,其中当场立案17680件,补正告知276件,当场立案率为98.5%,为确有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32件,419.76万元。

二、试点先行先试,全面铺开司法体制改革

实行法官员额制。州、市县法院法官员额分别控制在政法行政专项编37%、40%以内。去年年初启动试点法院改革,于9月份提前启动司改工作。至此,全州法院从原有504名法官中产生员额法官297名。员额内法官已按新的审判模式到位履职,未入员额法官转为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完善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人员配置模式,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建立法官会议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着力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州法院关于完善审判责任制的意见》,去除行政化管理模式,院长、庭长作为审判组织的成员才能行使审判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改革后,审执结案件同比上升13.26%,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8.46%。

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认真梳理干部档案,完成法官审判职务套改和法院资产清查、债务核实等工作为建成全省法官“统一提名、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管理模式,实现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省级统一管理做好各项对接准备。

三、坚持透明便民,推进电子法院建设

实现全业务覆盖。全州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和网上办公。设立电子诉讼合议庭61个;扫描制成2010年以来案件电子卷宗13.6万册;2015年11月开通网上拍卖后,拍卖44件,成交8件,成交金额401.15万元,溢价率7.04%,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20余万元。

实现全天候诉讼。向全州370名一线律师发放电子法院动态令牌,实现了当事人24小时立案,律师和当事人将不受时间、空间等因素的影响,接受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做到“让信息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全年网上立案3111件,位居全省第二。

实现全流程公开。整合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把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置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延吉、和龙法院在东三省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直播了两起刑事案件庭审音视频实况。全年在互联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7656份,占生效判决的57.52 %。

实现全方位融合。与全省三级法院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更新,实现了案件信息网上传输、电子卷宗网上移送、刑事案件远程提讯和网上开庭、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全年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存款3155件次,查询到存款2.61亿元。

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司法能力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召开专题研讨会5次,查列出“不严不实”问题三大类177条,民主生活会相互间提出问题28条,及时整改落实。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坐堂能办案、登台能讲课、伏案能撰文的“三能法官”建设要求,参加各类调研研讨;选派法官参加全国两会朝鲜语文翻译工作;与延边大学法学院联合编撰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两个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走访20个单位,征求意见建议44条,提出35条整改意见。全年查办违法违纪案5件5人,行政警告1人,记过2人,行政撤职、开除公职各1人。

五、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司法规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根除审判权运行中存在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不明、权责不一”等沉疴痼疾。

二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公正司法、严格司法,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诉讼服务理念,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三是增强司法透明度。坚持阳光司法,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危害司法公信力问题。

四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强队伍管理与培训,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审判作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防止法院内外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积极开展司法巡查活动,以零容忍态度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