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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6第六期

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7-01-14 09:37:11

12月2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延吉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凯奇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州长蓝公海作的关于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草案);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草案);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草案)》的议案(草案);审议了关于提请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条例》的议案(草案);审议了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书面);审议了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相关议题;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车光铁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法规定(草案)》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条例》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并通过了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表决并通过了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州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表决并通过了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表决并通过了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的办法;表决并通过了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表决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州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年初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项意见和建议,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希望州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继续做好代表建议的续办续复工作,切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四年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秉承树立并全面落实“围绕中心、关注民生、依法履职、服务支持”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注重和立足于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科学发展、在民主法治中维护民生民利、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支持保障、在创新落实中谋求提质跃升,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扎实推动立法、监督、代表、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自身建设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希望继任下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同志,全身心投入新一届常委会工作,努力开创延边人大事业发展前进的新局面。

会上,通过任命的冯喜亮、韩先吉、曹永吉、林永智、朴建龙等人向宪法宣誓。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成龙、丁兆丽、金相镇、王燕铭,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哲浩出席会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闫立华列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