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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6第六期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州指导地方立法工作

2017-01-14 09:31:08

10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带领专题调研组一行8人,到我州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兆丽、法制工委主任胡忠伟参加座谈。

在座谈会上,丁兆丽副主任就我州立法机制、地方立法进展等工作情况作了全面汇报。陈伟根副主任就相关情况作了深入的问询和了解,对我州积极推动立法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多年来,延边州立法工作在党委的高度重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人大的有力推动下,积累了丰富经验,打下了深厚基础,取得了显著的立法成果,为延边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延边州地方立法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开展的很好。

就今后如何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他要求: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在立法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大局统筹谋划立法项目,向党委及时汇报立法相关事项,保障党委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在地方立法中的贯彻落实。二是准确把握和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从谋划立法项目开始就要严格把关,确保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与改革发展、民生保障需要相协调。三是坚持规范立法,严格依法立法。要规范立法程序,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实施,遵照工作流程开展立法工作。四是注重立法质量与效率并重。要确保政治方向正确、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符合上位法规定、符合立法法限定范围,保障法律条文的严谨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把握好立法质量与效率的关系,满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需求。五是加强省、州人大常委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要在确定立法项目、审议表决等工作环节提前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作好沟通,确保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要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人员,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学习培训,从而以更高的能力水平和更务实的作风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处长  陈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