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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6第六期

现阶段信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2017-01-14 08:56:23

随着经济上的快速发展,社会上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类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来表达诉求。如何正确认识和预防、处理信访,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各种信访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全市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对当年发生的信访典型案件进行了分析总结,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信访呈现的特点

从这次集中调研中,我们看到目前群众信访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多发性、群体性的特点。

一是从群众信访的形式来看,有书信、走访、电话、网上投诉等多种形式,其中走访所占比重最大。

二是从群众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有四类:涉农类,涉及征地补偿、土地纠纷、村干部经济问题等,占信访总量的40%,包括村屯高铁占地补偿、原村干部失职渎职等;劳动保障类,涉及工资保险、退休待遇、农民工等,占信访总量的30%,包括集体访、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城市管理类,涉及城建拆迁、房产证办理、水电气暖供应等,占信访总量的20%;涉法涉诉类,涉及经济利益纠纷、权益维护等,占信访总量的10%,包括上访老户对依法判决处理不服等原因引起的涉法上访案件。

三是从群众信访的规模来看,集体访占了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乡镇、跨部门的集体上访不断增加。群众因土地征占、工资拖欠、医患纠纷、市场管理、水电暖供应等问题,互相串联,群体上访居高不下。

四是从群众信访的层次来看,无序、非理性的越级访占了较大比重,并且时有反复,越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越级上访的越多。

五是从工作层面上讲,信访工作难度不断增大,主要是上访人难劝返,问题难解决,老上访户难稳控。

二、信访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历史层面原因。信访问题的出现,首先是与社会转型息息相关的。当前,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重大的、根本性的、群体性的矛盾日渐凸现,表明当代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矛盾多发的时期。这些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暴露和反映出来,具有时代必然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化解消除的。

(二)政策层面原因。比如户籍制的限制,使进城农民工遭遇种种不平等的待遇;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使企业改制下岗人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产生困难,由此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这些信访问题的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某个政策与现实状况不适应。应该说,个别政策法规如果制定之初时能够考虑得更周全、更平等、更有前瞻性,许多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解决这类信访问题,基层党委、政府一般是无能为力的。

(三)经济层面原因。一方面,因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下岗职工中一些人因生活困难上访。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的经济利益问题,尤其是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征地拆迁过程中触及群众经济利益,产生一些新的矛盾纠纷。

(四)工作层面原因。有些信访问题的发生,与个别基层组织工作不到位,甚至执法犯法也有一定的关系。一是片面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执法犯法、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矛盾。如在农村征占土地中,有的地方严重违反征地的有关规定,未批先占,以租代征,大量圈占土地,农民失地后得不到应有补偿和妥善安置等。二是以“踢皮球”、“打太极拳”的方式来应付信访,以“请示”来推诿,以“调查”来敷衍,以“研究”来拖延,没有设身处地的去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或办的不合理,从而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户拖成老户,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三是存有“上访无好人”的错误观点,认为信访从显性层面上讲影响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当地的社会稳定,从隐性层面上讲影响自己个人的政绩和仕途,发生信访问题后,不但不主动承担责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反而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对群众信访进行压制,对信访人围追堵截,导致矛盾激化,既增添了信访群众的劳累奔波,又加大了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四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信访工作责任心和接访、处置、材料等方面有的存有一定差距,难以胜任新形式下的信访工作,贻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比如,有些信访问题不是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所能拍板定案的,这就涉及到请示领导的问题,办不了不要紧,及时汇报请示,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千万不要将问题积压在自己的手里。

(五)群众层面原因。信访源于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源于个人权利受到权力者的挤压,有冤无处诉,只好向上找青天,但不少信访问题的出现,同一些群众的观念误区也有很大关系。一是信“多”不信“少”。有的群众遇到问题错误地认为找的领导和部门多了,才会引起重视,才能形成足够的压力,问题才会得到尽快解决,因而将信访材料复制若干份,一信多投,甚至直接到上级机关部门走访。只要短时间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便再次反映,甚至增加信访人数以制造声势和影响。二是信“上”不信“下”。逐级反映问题是信访人应遵守的程序,但不少群众对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缺乏信任,总怕因地方小、熟人多而互相包庇,或是觉得基层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职低权小、人微言轻办不成事,因此认为上访层次越高,问题越容易得到解决。三是信“闹”不信“理”。少数信访者在利己思想的驱使下,认为只要把事情闹大,上面就会重视、解决,自己就有利可图,他们吃准了政府要稳定的“软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手段在实践中屡试不爽,并为更多的信访人所效仿,一旦未达到他们的期望值,就纠集在一起越级上访、到处上访。而有的信访人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抑或是故装不懂,无论信访工作人员如何解释法律、政策,只要他们认为对他们不利的都一概听不进去,坚持认为工作人员歪曲事实、包庇被反映人,反复纠缠。四是信“访”不信“法”。许多涉法案件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有的群众却到信访部门上访。当信访部门表示对此类问题无权受理时,群众就认为接访机关不负责任而越级上访。许多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工程承包结算等问题也加入了信访行列,抱着侥幸心态,希望借助行政干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一些上访老户缺乏公正平和的心态和理性的精神,期望值过高、心态失衡,常年上访不断,他们的问题有关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答复,该解决的都已解决,但仍不断到信访接待部门纠缠,有的已成为上访专业户。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 对初信初访的妥善解决。信访工作的核心就是为群众解决问题,做好工作的关键因素在人。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关心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不断增强信访队伍的活力。在信访工作中,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把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始终作为自己的职责,问题再小也要尽心尽力的去办,努力使群众信访案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在第一时间给群众一个公正的交代。信访问题处理越早,难度越小,成本越低,效果越好,早剃头早凉快,早收摊早素静。否则,小矛盾会变成大问题,极有可能转化升级。

(二)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稳工作第一线一定要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对于维稳工作至关重要。因此,抓住了村级和社区信访,就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源头。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村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时反映基层信息,了解民心民意,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成为百姓的贴心人。把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做好超前预防和矛盾排查。坚持预防为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超前化解矛盾。要建立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能力,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当地,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和实效性。

(四)重视提高政策水平。 认真解决好出台政策不及时、不连续、不落实的问题,防止因政策因素导致信访问题的发生。制定和出台政策,既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珍惜民力,降低压力,减少对立。又要防止政策前后不衔接,忽高忽低、忽上忽下而造成不同时期、不同部门的政策打架冲撞和群体之间、地区之间的相互攀比。要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和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决策失误。政策一旦出台,就要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取信于民,防止因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信访问题发生。

(五)抓好信访的综合组织领导。新形势下不少信访问题是社会各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关联全局性工作,仅靠信访部门是难以处理的,党委、政府和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稳定的诱因。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对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下岗人员、农村受灾群众等特困群体,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总之,我们在当前日趋严峻的群众信访形势中,转变工作作风,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事情上,处结老问题,化解新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访“增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系龙井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