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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6第六期

关于珲春市金融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2017-01-14 08:55:09

当前,随着资源型产业开始结构调整,第三产业逐步发力,珲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但改革与建设进程在较大程度上受到资金制约,动能聚集不足。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探索破解资金瓶颈问题的方式方法,有效提升珲春经济发展加速度。

一、珲春市金融业发展基本情况

当前珲春市共有银行类金融机构9家,含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及农发行、邮储行、珲春农商行、九台农商行和吉银村镇银行;非银行融资机构18家,含小额贷款公司14家,典当行2家,公积金管理中心1家,图们江促进会1家;担保机构2家,均为民资营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11家;证券公司1家;其他信贷企业100多家,含寄卖行65家,投资咨询公司40多家。

截止2015年末,全市各银行存款148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个人储蓄存款103亿元,企业存款31亿元;各项贷款108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个人贷款43亿元(约80%为住房按揭),企业贷款65亿元(约50%为中长期贷款)。各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599笔4.71亿元,期末贷款余额3.46亿元。各担保公司新增担保业务106户,新增担保额3.662亿元,期末存出保证金账户6788万元。

目前,各大金融机构对珲春经济发展给予重要支持,其中,向矿业集团、大唐电厂和紫金矿业发放贷款18.32亿元,发放涉农贷款46.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34.3亿元。金融业对GDP贡献度逐年增长,2013-2015年分别达到56.21%、65.16%和75.07%。

此外,珲春市政府建立金融协调机构两家,一是2013年成立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主要服务“三农”发展,协调解决涉农贷款问题,2015年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58笔3819.5万元;二是2014年9月成立政府金融办公室,负责为全市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重大项目融资对接工作。

二、珲春市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珲春市金融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协调机构运行不畅。目前,政府金融办为股级,主要处理省、州金融办对应下派事务,并分发银监局、各金融机构办理,尚未充分发挥对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功能。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也为股级,在协调涉农贷款等主体业务方面难以显现专业性、权威性。二是政策扶持招法不多。政府尚未出台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机制,难以持续激发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县域金融权限不足。一是县域支行权限不够。珲春市现有国有商业银行均为支行,经营自主权小,业务创新少,信贷品种单一,贷款审批周期过长,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资金上存矛盾突出。珲春市各金融机构存款约148亿,发放贷款108亿,存贷差为40亿,其中近37亿元成为上存资金。而一些中小企业由于缺少抵押和担保,难以足额融资,满足扩大再生产和技术创新需求。

(三)金融市场亟待规范。一是非法金融有待进一步打击。部分民间放贷企业以财务咨询业务登记,实质为融资放贷。其

游离于金融监管范围之外,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乃至违法行为,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征信平台尚未建立。目前,珲春市贷款仅人民银行能够开具个人征信和法人征信,物权融资公司及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信用记录无法计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建立公平诚信的金融环境带来不便。

三、相关建议

经调研和思考,现对珲春市金融业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设置协调机构,加快促进政银企联动。探索设立独立行使职能的政府金融办,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政银企对接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关系,紧密配合,加强联动,共同促进金融业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活金融机构能动性。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金融业优惠政策和奖励机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下放权限,扩大经营自主权,推出更加灵活、更接地气的金融产品,加大对支柱产业、绿色转型产业支持力度,有力调动金融机构能动性,助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三)建立完善征信平台,保障金融市场健康有序。由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主导,制定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机制,多渠道、多方式整合信用信息资源,设立信用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逐步建成涵盖全市各金融机构的征信平台,营造守信有益、失信受惩的良好金融环境。

(四)完善融资保障机制,破解融资瓶颈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担保公司,解决企业融资瓶颈;推进物权融资、二次抵押、政银保、农村建设用地抵押、互联网金融、类金融等工作;鼓励和扶持民间按照规范设立担保或小贷公司;整合专项资金,联合银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进一步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推动人才互动交流,促进金融与产业发展融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对关键节点人员金融和产业知识培训,建立并逐步实施政银企人才交流互动机制,联合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服务,促进金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六)积极引进外来资金,以基金发展带动经济发展。把握当前难得契机,尽早介入国家丝路基金、清洁能源基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着力赢得国家和省重点支持。鼓励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在珲春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优秀企业包装升级,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解决融资难题,探索组建政府主导的东北亚投资合作基金或东北亚产业合作基金,为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作者系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工交财贸办公室主任  金基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