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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5第一期

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5-04-19 10:00:59

——2015年3月20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院长   金忠一

一、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2014年,延边林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64件,审结1705件,结案率为78.79%,案件平均审限为39天。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林区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18件,审结275件,结案率为86%,案件平均审限为23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维护了良好的林区社会秩序。积极开展打击毁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审理涉林犯罪案件65件,有效遏制了毁林违法犯罪势头。

(二)积极化解民商事、行政纠纷,促进林区社会和谐。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51件,审结1064件,结案率为73%,案件平均审限为35天。受理行政案件17件,其中诉讼案件3件、非诉执行案件14件,审结诉讼案件3件,审结非诉执行案件14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6件,审结6件。

(三)切实做好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共受理执行案件395件,申请执行标的额2148.48万元,执结案件366件,执结标的额921.6万元,执结率为93%,平均执结期限为40天。其中中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件,执结4件,执结率为80%。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清理出涉民生案件138件,其中财产刑执行案件93件,抚养赡养案件5件,交通损害案件28件,劳动争议案件3件,人身损害案件9件。年内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竭力维护林区和谐

(一)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积极做好接待工作。两级法院通过完善立案窗口服务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加强立案前调解、开展判后答疑和判后回访等措施,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接待来访当事人1480人次,接待并解答法律咨询1230余人次,化解疑难信访案件7件,申报信访终结备案4件,事实停访案件4件。

(二)强化妇女儿童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以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为抓手,结合林区法院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积极开展送法上山、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派出46名法官担任23所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讲座35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开通“诉讼绿色通道”,缓减免交案件诉讼费32万元。

(三)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主动走访群众460余人次,接待法律咨询176余次。针对全州林地承包存在诸多诉讼隐患,中院组成调研组深入辖区10个林业局,30多个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9589份存在诉讼隐患合同提出整改意见,将可能引发的纠纷化解在基层,受到了省高院的高度评价。

三、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一年来,两级法院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法官不出事”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切实增强干警在新形势下做好审判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高了公正廉洁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和经商营利的专项治理以及会员卡清退活动,坚决查纠“冷硬横推”、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加强了警示教育,大力开展审务督察、重点巡查,确保了两级法院干警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切实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加广大法官受训机会,支持法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积极组织法官干警到上级法院进行续职培训,共派员到上级法院参加培训78人次,提高了驾驭庭审,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中院刑事审判庭、和龙林区法院院长李鲜被省高院分别荣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和龙林区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敦化林区法院李忠霞、汪清林区法院路清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在延边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组织开展的2014年“延边好人”评选活动中,金顺福被授予“延边好人”称号。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少数案件审判质量、办案效果还不够好,少数法官司法言行不文明,作风不细致,程序不规范,服务意识、办案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由于林区法院改革迟缓,林区法院经费渠道不畅,党组织关系不顺,案件管辖不确定,干警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使干警队伍建设、办案质效受到了一定影响。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健全监督机制,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到两级法院审执工作中,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更好的指导林区法院工作,使林区法院工作尽快融入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

第二,找准职能定位,恪守公正司法,以法治理念推进审执工作。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工作,大力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推进司法公开,完善人大监督,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加大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力度,向群众提供网上查询等服务;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同时还要做好人民观审团、社会法庭、执行“四统一”等改革事项。

第四,加强队伍建设,塑造自身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四风”和“六难三案“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同时,要立足当前的司法改革,推进两级法院干警能力素质转型升级,通过更高效的办案效率、更全面的服务措施、更充分的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