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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5第一期

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2015-04-19 09:58:38

3月20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期半天。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车光铁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修订草案)及修订情况的说明;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修订);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车光铁在会上指出,要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全州人大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内化为推动工作的新动力。要重点抓好“四个深入学习”: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系列论述,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深入学习研究修改后的《立法法》,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上。四是深入学习探索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使依法治州成为“五个延边”建设的坚实基础。做好州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坚持“四个并重”,力求做到“四新”:一是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力求有新作为。二是坚持规范与创新并重,在强化工作实效上力求有新突破。三是坚持指导与服务并重,在人事代表工作上力求有新成效。四是坚持学习与履职并重,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力求有新提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三型”机关建设为抓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 金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