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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5第二期

州人大常委会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2015-06-20 09:54:45

纪凯奇外国人管理条例座谈会_副本.jpg

5月11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纪凯奇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州公安局,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于2013年12月2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14年4月9日公布施行。《条例》施行一年来,州公安局积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管控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创新工作方法服务发展大局,加大查处力度净化涉外环境,使《条例》得以较好地贯彻和落实。同时,当前我州外国人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外国人管理信息不畅、将外国人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存在漏洞及全社会对外国人管理工作认识有待加强等问题。对此,州公安局提出了将外国人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落实好“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机制、党委政府应着力解决公安机关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等相关意见和建议,供执法检查组参考。

纪凯奇在听取州公安局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相关汇报后,对该局对贯彻落实《条例》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希望,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对《条例》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指导到位,贯彻好《条例》中规定的原则,依法管理、有效服务。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