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凉水镇各村集体林地、个人栽种林地与珲春森工局林地重叠争议相关问题的建议
2021-05-04 12:54:44

根据2017年度林地变更,珲春森工局已将图们市凉水镇集体林地版图4549公顷划入图们市林业局林地版图,凉水镇内图们市林业局管辖的集体林地与珲春森工局管辖的国有林地界线明确,林地与林木权属已明确。

凉水镇全镇范围内村集体、农民与国有(现为珲春森工局国有林)有争议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共有291块,面积总共679.52448公顷(争议林地的土地权属为国有,林地版图在珲春森工局管辖范围)。争议地所栽树木都是80年代后期开始在自留地里村民自购树苗栽的树木,林木所有权应属于村集体或林木种植户。

1989年珲春森工局成立,把全镇范围内2万多公顷林地(包括林木)划归珲春森工局所有。至此涉及很多村集体和村民与森工局之间产生人工林林木所有权纠纷,有的甚至矛盾升级、也有常年越级上访之人;损害了村集体和村民的经济利益,同时严重制约了各村的发展。

为此,建议州人民政府协调州林草局等部门,重点推进两项工作:一是全面调查有争议地块上的人工林栽种事实。有争议地块林木栽种距今已有近40年,知情人越来越少,尽快启动此项工作。二是加快解决村集体和村民与珲春森工局之间的林木所有权纠纷。经调查后认定应属于村集体或林木种植户的林木所有权,尽快返还给村集体或林木种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