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延边地区加快建立完善军人荣誉体系的建议
2021-05-04 12:49:45

延边州既是革命老区、红色沃土,更是边疆民族地区,一直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2020年全州8个县(市)全部被评为国家和省级“双拥模范城”。近年来,随着国防军队改革向纵深推进、备战打仗向实战化聚焦,延边地区驻军部队数量明显增多,官兵和家属因部队移防遇到现实困难明显增多,部队各类军事需求也明显增多。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重要指示,进一步巩固我州双拥共建成果,激发驻延部队和官兵投身新时代强军兴军,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稳定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建议有关部门整合现有分散在地方各职能部门的拥军优属政策,加快制定出台具有延边特色、延边品牌的军人荣誉体系方案或意见,把零散碎片系统化,把原则要求具体化,把相互掣肘规范化,一是建立健全现役军人依法优先的政策体系。现役军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观旅游景区、办理政务服务、落实司法救助、就近看病就医和享受社会公共资源上,应当给予优先、免费或半价票等优待措施,视情况开通军人“绿色通道”,在延边地区大力营造尊崇军人,支持国防的社会风尚。二是建立健全军人家属社会优待的政策体系。严格执行军人随迁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区分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不同身份,对口实行就近安置。未就业随军家属享受高于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当年平均收入的货币化补助。自主创业随军家属享受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军人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行自主择校、择优入校,中考阶段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加分。军人家庭在驻地住房保障有困难的,在购买商品房或申请社会化保障住房上给予优待优惠。三是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关爱优抚政策体系。符合择业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特别是二等功以上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和特殊岗位上工作的退役军人,应给予优先安置和特殊照顾,原则上不作降职安排。对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在就业培训、项目立项上给予资金扶持,减免税收等方面优待。对优秀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选拔基层武装干部、政法系统和公安干警、国有企业招聘使用上给予一定倾斜,每年拿出一定量指标或给予加分方式优先接收安置。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给予社会关爱和精神、物质扶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