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
2021-05-04 12:24:56

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的议题,2020年开始试点铺开。这对延边州来说是个极大的利好消息,我们完全可以借助政策东风,加快全州老旧小区改造步伐。

一、老旧小区现状及改造后面临的物业管理问题

很多老旧小区由于建设年代早,设施标准低,老化现象严重。有的道路破损、坑洼不平、楼道墙壁大面积脱落。加之无人管理,没有专业保洁、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这不仅影响了居民出行,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居民就像生活在棚户区一样,既没有归属感,也没有安全感。

改造老旧小区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广大群众改造的愿望非常强烈。但老旧小区改造后,随之而来也面临着今后的物业管理问题。一方面,物业管理能不能按市场化运作,政府各级管理能否到位。物业公司利润薄弱甚至亏损,容易造成物业进驻后又退出;另一方面,部分业主缺少为服务买单的意识,由于老旧小区大多为原自有住房居民,收入普遍较低,文化层次不高,缺少为享受小区服务买单的意识,一旦无故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收取来源,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

二、相关建议

(一)出台州级物业管理办法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后出台相应的物业管理办法,就改造后的物业选择、移交、物业费收取、管理等等作出相关规定,保证改造后小区物业的正常维护运转。

(二)积极引入物业,破解老旧小区改造后管理难题

在老旧小区改造前引入正规物业,并与涉改小区居民提前协商,就改造后小区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变事后研究为事前研究。

(三)加强物业费收缴力度

对无理由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实行简易的法律诉讼追索程序,并纳入个人诚信纪录。

(四)真正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协调作用

一是监督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情况,物业费、水电公摊费用的支出,给业主一个交代,保证物业资金使用合理透明;二是调解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形成各方信息对称,公平公正处理存在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