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敦三大森工局相关职能移交地方后,增加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的建议
2021-05-04 12:23:22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省市县三级林草部门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的通知》(吉委编发2019〕26号)、《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管办法(试行)》和州有关部门要求,敦化、大石头、黄泥河三大森工局的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防火、植物检疫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由市林业局承担,地方林业相关责任区面积扩大三倍,现有人员编制和经费等难以保障工作开展,与森工局之间的权责也没有具体界定,职责难以进行交接,且市林业局大部分林政执法人员为企业编制,执法主体资格本身就有问题,极易造成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空白,危及森林资源安全。

敦化市核报的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案件,2018年184起,损害农作物804亩,致伤2人;2019年485起,损害贝母1.16万公斤、农作物1850亩,损失家禽21只;2020年294起,损害农作物889亩、榛子和贝母2.78万公斤,损失家禽156只。省级补偿资金均已到位,地方配套部分一直存在缺口。驻敦三大森工局情况不明。

建议:一是增加地方林业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的人员编制、办公经费;二是由州财政列支驻敦三大森工局辖区的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