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新医保政策的建议
2021-05-04 11:17:14

医疗保障旨在为患者提供医疗保障待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2019年新农合与医保局机构改革整合之后,实现三保合一。2020年州医保局出台的新医保政策较2019年农合保障政策,在门槛费、报销比例和报销项目上都有所调整,经过乡镇卫生院一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新医保政策给卫生院的运行和患者获得感带来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医保政策与原农合政策对比

(一)缴费逐年增加,报销比例却降低。2019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70元,各级财政补助520元,合计790元;202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90元,各级财政补助550元,合计840元。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在逐年增加,而居民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却降低了。2019年农合门诊报销比例60%,没有门槛费;而2020年医保政策调整后报销比例降低50%,且有100元门槛费,即:花费100元以上,减掉100元后剩余部分按50%报销。2019年住院没有门槛费,500元以内报销30%,500元以上报销85%。而新医保政策住院报销有门槛费400元,即:住院费用减掉400元以后,剩余的部分按80%报销。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收紧。2019年门诊慢病总报销额度为6500元,报销比例为60%,没有单独病种的报销限额;2020年门诊慢性病设置门槛费200元不予报销,患者多病种门诊慢病报销费用总额度不能突破6500元,对单独病种的报销规定限额,比如糖尿病患者最高报销额度为1440元,也就是说,患者需要花到2600元,去掉200元门槛费,再按60%报销,超支费用不报销。慢性病患者住院所用药物可以报销,出院后在门诊不能报销。患者持医保卡到药店购药,限制三天量,而且限制购药额度。

(三)报销项目减少。2019年农合门诊报销项目包括药费、辅助检查费和针灸理疗等医疗费用,2020年医保门诊只报销药费,其他费用不参与报销。

(四)设定药物使用权限。调整后,血栓通、丹参注射液、冠心宁、清开灵等中药制剂只允许在二级医院使用,医保政策调整之前,这些药品可在卫生院使用。

二、医保政策带来的影响

(一)患者医疗负担加重,对卫生院意见较大。2020年医保政策门诊只报销药费,若患者到卫生院门诊诊疗产生的药费不超过100元,则享受不到医保报销政策,导致很多患者对医保报销政策产生失望,觉得参保不参保没有太大区别,患者医疗负担的加重和对政策调整的不理解,致使患者对卫生院现有医保报销政策的意见非常大。

(二)门诊报销政策导致疾病诊断困难。医保门诊政策中辅助检查不予报销,部分患者由于经济负担原因放弃辅助检查项目,给疾病的明确诊疗带来一定困难,不利于疾病的科学诊治。

(三)卫生院常用药物受限,影响患者满意度。血栓通、丹参注射液、冠心宁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等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药品只限在二级医院使用,限制了乡镇卫生院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老年病的治疗,影响患者治疗需求和患者对卫生院的满意度,导致患者的流失。由于对卫生院的现有医保报销政策不满意,连带了对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和公共卫生工作参与性不高,甚至出现不配合现象,影响了公共卫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患者持医保卡到药店购药不方便。群众医保卡里的钱是医保给予个人的医疗保障资金,个人有权根据病情购药支出,购药量和额度的限制,让很多患者特别是老同志在经常去药店反复买药时,十分不方便。

在充分享受农合保障政策之后,新医保政策的调整,使患者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满意度与幸福感降低,也不利于卫生院发展。

三、相关建议长安

为了保障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功能良好发展,建议州医保部门在制定医保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保障待遇问题:

一是门诊不只报销药费,将其他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报销范围。

二是降低或取消门槛费,提高报销比例,提升患者在基层就医保障待遇。

三是放宽卫生院药品使用权限,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老年病患者留在乡镇卫生院,促进基层卫生院医疗的发展与资源利用,降低县级医院医疗压力。

四是职工医保卡里的费用能否不做政策限制。

五是医保资金能否保持原有的县级统筹使用,不做地区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