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收治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建议
2021-05-04 11:15:14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保障作物产量,维护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全州农田播种面积616.5万亩,行政村1065个,粮食产量168万吨,农药总使用量1553.8吨,农药包装废弃物总产生量274.3吨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如不及时回收处理,日积月累,将造成严重的水质、土壤和环境污染,危及人们的生命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9)14号),提出加快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关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吉农明电[2017]18号)要求,加快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站点,探索建立政府补贴、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积极参与、专业机构主动配合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

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治理,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是我州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推动全州绿色转型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为治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减少相关污染,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乡镇回收站。回收站原则上设置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安排人员与选择贮存场地。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发动群众,将抛弃在农村垃圾堆、田间地头、河塘沟渠的废弃农药包装物送往乡镇农药废弃包装物收集站,所用收集袋均印上剧毒标识,防止重复利用。

2.建设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厂。可以在州内农业大县建设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厂。

3.建立乡镇农药废弃包装物转运机制。根据农时和农药废弃包装物产生量,及时将乡镇回收站收集的农药废弃包装物,通过专用的有毒有害垃圾转运车,运送至指定处理厂,进行无害化终端处理。

4.保障经费。对回收所需回收费、运输费、处理费等运行经费予以保障。根据农药瓶的容积进行补贴,300ml规格以上,每瓶0.2元,300ml规格以下,每瓶0.1元。预计全州每年回收255吨,需要资金76.5万元;回收管理与存放费每村1000元/人·年,全州共计106.5万元;农药废弃物转运费60.9万元/年;农药瓶专用收集袋22万元;每个乡镇回收点建设需532万元;农药瓶终端处理费用382.5万元。全州共需专项资金1260.9万元。

5.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实行县市工作绩效与州级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制度;二是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制度;三是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各类认证、先进、荣誉等挂钩制度;四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