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州畜牧业推广无抗养殖的建议
2021-05-04 11:12:43

一、延边州畜牧业无抗养殖的现状和推广意义

农业农村部第194号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至此饲料企业全面进入禁抗时代,饲料“禁抗”和养殖“减抗”是大势所趋,更是极为正确的选择。这要求养殖企业相关从业者和畜牧执法部门都行动起来做好这项工作。目前,我州许多养殖企业并没有认识到饲料“禁抗”和养殖“减抗”的重要性,更是缺乏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管。在养殖端,提升养殖企业的软件(执业兽医师)和硬件(设施设备),加强生物安全工作,减少疾病的发生,依法依规、合理科学地使用抗生素,推广无抗养殖,从而为市场提供更好的无抗肉、无抗蛋、无抗奶,减少抗生素滥用所造成的食品危害。

二、推广无抗养殖的建议

一是实施“宣教行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可以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无抗养殖专题宣传培训,普及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知识。组织开展品牌宣传,提升无抗畜产品养殖品牌知名度,发挥企业引领作用。

二是实施“示范行动”,开展无抗养殖和兽药减量化。在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开展试点,坚持自主自愿原则,通过严格的环境控制、规范的免疫净化程序、科学的饲养管理及营养调控技术实现无抗养殖。同时开展无抗养殖补贴制度,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树立一批无抗养殖场典型,逐年加大无抗养殖模式的扶持力度,推广使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中药兽药,从源头上减少兽用抗菌药物使用量。

三是实施品牌行动,开展畜产品品牌创建。加强三品一标认证,通过建立无抗养殖新模式,开发养殖无抗猪、无抗鸡、无抗牛、无抗蛋等畜禽生产企业,推动畜牧业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畜禽产品。

四是实施监管行动,强化兽药使用监督管理。加大兽药行业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兽药隐性添加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行为。

五是实施监测行动,强化兽药残留监控。畜牧兽药部门认真做好兽药残留监测工作。切实做好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加大抽检覆盖面,确保抽检样品的代表性,将兽药残留监测结果有效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实现监测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