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审批延吉-龙井客运班线公交化的建议
2020-04-15 16:12:06
2008年11月3日州委州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34号(附件一)和2018年11月龙井市政府《转让协议书》(附件二)的精神,在州交通局的推动下历经10年,延边东北亚客运集团所属线路,延吉-龙井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
延边东北亚客运集团公司2008年以1200万元收购了龙井运输总公司,历经8年累计投资1350万完成79台个体承包车的收购,期间克服了重重个体车上访的困难,以降低承包费的方式(原每台车承包费4200元/月,降低至758元/月)实现了降票价1.5-3.5元(原票价6.5元),实行了3元、4元、5元票价。累计投资和承担亏损达到7826.9万元,目前该线路运营车辆已全部更新成公交客车(68台),公交改造全面结束。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1、目前龙井-延吉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完全符合2017年交通部5号令第十五条及《吉林省城市汽电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审批条件,尽快审批延吉-龙井客运班线公交化意见
2、延吉-龙井线路日往返客流量4000多人次以上,审批公交,将政府提出的惠民政策落地,龙井-延吉两地老百姓会逐步得到更多的公交政策待遇,包括老人票、学生票,公交一卡通支付等方方面面的实惠。真正让两市百姓享受安全、优质、低价的公交均等化服务。